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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08-14 11:12    文字:【】【】【
摘要:主页-UED在线娱乐丨主页 当前,上海电动自行车总量持续增长,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工作生活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根据《2019年上海市综合交通运行年报》数据,上海电动自行车注册

  主页-UED在线娱乐丨主页当前,上海电动自行车总量持续增长,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工作生活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根据《2019年上海市综合交通运行年报》数据,上海电动自行车注册量已达到1082.3万辆,对照2019年末上海常住人口总数2428.14万,平均不到三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据芷江西路街道排摸,目前该地区有12364辆电动自行车,平均每两户一辆。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其火灾事故也呈多发、频发趋势,火灾致死率高。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已经成为本市最主要的火灾风险之一。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381起,造成20人死亡、16人受伤,死亡人数已超过2017-2019年三年总和,占全市火灾亡人总数46.5%,伤人总数40%。其中,8月7日、9月22日、10月10日全市发生3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均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故障引发。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普遍关注。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通知,2018年5月国务院再次发布通知,都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管理环节中有法难依的“软肋”,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努力破解“小电车”这一社会安全“大问题”。

  区政协社区建设委员会立足各个街道(镇)实际,在前期芷江西、曹家渡、大宁路、宝山路、彭浦新村、共和新路等6个街道组织“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协商议事厅”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一次网络微协商,邀请区应急局、房管局、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6个街道办事处的主任,以及两家实施充电柜和充电桩的企业负责人,共同聚焦当前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开展协商,重点就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以下专项报告。

  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400份,覆盖全区14个街道(镇)。受访对象为各商品房、售后公房、旧里、私房、混合小区以及其他类型住宅的普通居民。问卷内容分四个方面,包括电动自行车所在小区性质、停放与充电现状、规范管理与宣传现状,以及相关对策建议。

  1、车辆总量大。65.58%的受访者本人拥有电动自行车;受访者所在小区拥有电动自行车高达95.15%。

  2、充电需求大。需要每日充电的为44.21%;隔天充电为38.35%。73.78%车辆为上班通行使用。

  3、公共充电点位不足。近20%的小区没有集中充电场所;16.31%的车辆不在集中充电地点充电。

  4、安全意识仍需加强。有近10%的受访者不知道电动自行车自燃危险;超过三分之一受访者曾经或现在有在楼道、家中等充电情况;超过10%小区不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楼栋;超过一半小区具有车辆或者电瓶进入楼栋(家中)情况。

  5、安全隐患集中。近四层受访者认为电动车改装现象较为普遍,且改装主要集中在电瓶改装(占60%);超过八层受访者认为车辆火灾的原因为车辆(电瓶)质量问题。

  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巨大。“上海消防”模拟实验显示:车辆起火后会产生爆炸、高温、浓烟、释放大量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检测数据爆表);普通人支撑不过1分钟,夺命仅需60秒!杀伤力相当于“燃烧弹”+“毒气弹”。分析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1、电池自燃引发火灾是主因。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基本上是由电池自燃引发的。分析造成电池自燃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电动自行车本身的产品质量问题,既有电池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的情况,又有使用劣质充电器或者不匹配充电器,引发电气故障的情况;还有老化电池继续使用,或不同容量电池混用的情况。二是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问题,存在有些产品无合格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情况。三是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问题,存在私自改动电气线路、私自拆除限速器、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现象。

  2、有法难依“软肋”明显。电池安全隐患大,但是车辆管理特别是电池管理问题依然多多。一方面国家和市里都相应出台了有关规定,如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动自行车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进行了详细规定。2014年、2017年上海市政府也结合上海城市发展和管理特点,先后两次颁布《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新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即将出台,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规定。但另一方面,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法难依“软肋”依然明显,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本市生产、销售和登记上牌的现象仍然存在,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仍然上路,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现象屡禁不止。

  3、基层管理不到位。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人员伤亡中有90%是将车辆置于门厅或过道时引发。一是当前公共充电点位普遍存在总量不足、分布不平衡等共性问题,在正常充电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不得不在家中充电的现象较多存在。二是管理不到位,即使发现家中充电现象,也主要以劝导提醒为主,缺少相关禁止性法律依据支撑。三是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还不到位,不少人对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的后果不清楚或知之不多。

  血的教训一再敲响警钟: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刻不容缓!聚焦电瓶这个关键,就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市场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网点和快递物流充电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销售未纳入电动自行车销售名录的电动自行车和使用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部件,私自组装、更换大功率电池等违法行为。

  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自行车中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处,要依法给予最严厉惩罚措施。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案例:2017年11月20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对电动车车主和房东分别以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

  三是生产厂商严把电瓶质量关。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制定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确保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质量,杜绝不合格或伪造、假造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流入市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探索把电动自行车出行纳入公共交通体系的政策和办法。

  2、严格检查,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理、小区管理和行业集中管理。建议:

  一是公安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交通大整治”“电动车综合治理”等行动,严管严查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上路情况,对无牌车辆等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增加使用成本,不断压缩使用空间。要简化处罚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纳入简易处罚程序,参照非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罚标准,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有效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各街道(镇)和居民区要切实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采取“疏堵结合、人防加技防”手段,规范住宅小区及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通过加装电子监控感应设备、加强网格化巡查等手段,堵住危险入户源头。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入户充电、超负荷充电等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社区内电动车数量、使用、集中充电数量要底数清楚。探索把增建充电柜、充电桩等公共场所智能车棚,更新烟感报警器、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挖掘老旧小区充电桩使用率等项目,纳入到区“美丽家园”的“微更新”项目和各街道(镇)“为民办实事”“惠民工程”“平安工程”项目,落实资金和场地保障,满足居民充电需求,缓解“停车难、充电难”。

  三是各电动自行车高频使用群体和行业要加强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上海电动自行车实际使用量约800万辆,除市民日常代步外,主要是外卖快递骑手出行。本市现有38家快递、外卖企业,仅注册骑手就多达80余万人。要根据外卖、快递领域现状,制定行业管理规定,规范从业单位及电商平台的注册骑手,严禁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重点推广自用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大对从业单位的检查督导,对履职不力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居民安全充电行为。通过张贴通告、逐户发放安全告知书和承诺书、制作《电动自行车安全七要素》等主题宣传海报、通过社区报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事故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居民进楼看到、出楼知道,坚持耳闻目睹,使宣教内容潜移默化、入心入脑,切实提高居民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危险性的认识。

  二是强化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对电动车生产质量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厂、销售、流入社会。要开展行业整顿,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共同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业整顿活动,取缔非法生产和销售网点,为电动自行车营造和谐的生存环境。电瓶车销售、维修店铺要签订安全承诺书,确保不销售违规电瓶车和对电瓶车进行非法加改装。要加强关键人员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和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要定期清理楼道堆物,消除楼道停放、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小区居委会要定期组织楼组长、党员、志愿者开展信息排查,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与劝阻纠正。小区业委会要把充电设施纳入小区业主共同设施设备管理范畴,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充电设施日常管理等事项进行约定,保障小区运行安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每家每户电动自行车情况进行动态排查,建立车辆情况数据系统,与车主签订《安全使用承诺书》,并针对外卖快递人员租住房屋进行上门走访开展宣传教育,以综合治理强化源头防范。小区居民要严格履行好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探索将安全充电条款纳入小区公约或楼组公约,协助物业开展电动车“上楼”整治。在隐患发现、整改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所在派出所配合,由居民区牵头,联合平安办、社区民警上门,规范“说服教育——民警上门——派出所约谈”等流程,提高教育劝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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