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首页[杏彩注册]主管
首页[杏彩注册]主管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
花都注册-哪个旗下的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4-15 12:28    文字:【】【】【
摘要:花都注册-哪个旗下的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实现两大目标:一是9月1日前,电瓶客运三轮车实现总量控制,逐步减少,实行限时、限路、限量营运;二是9月1日后,全面取缔非法营运

  花都注册-哪个旗下的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实现两大目标:一是9月1日前,电瓶客运三轮车实现总量控制,逐步减少,实行限时、限路、限量营运;二是9月1日后,全面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电瓶三轮车。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龙南县取缔电瓶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面执法组、维稳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调查摸底工作;路面执法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交管大队联合进行路面执法;维稳组由县维稳办牵头,负责、上访人员的息访和稳控等工作。

  (一)县广电中心要抽调专职记者收集整理电瓶客运三轮车警示性新闻素材,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跟踪报道,做到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天天有图像。县城管局要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和宣传资料,各有关单位要在主要街口悬挂横幅(详见附件),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电瓶三轮车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由县城管局负责召开客运三轮车业主代表会议,做好客运三轮车业主动员工作,同时对城区载客电瓶三轮车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车辆及车主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一人一车,为整治工作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三)县交管大队要在城区出国省道各路口设置禁行标志牌,7月31日前全部设置到位。

  (一)强化源头管理。由县质监部门牵头,县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对生产、组装、改装电瓶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对销售电瓶三轮车的,由县工商部门牵头,县质监、公安部门配合进行严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缔。

  日常执法管理,由各执法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电瓶三轮车载客营运执法管理工作。县交管大队负责对无牌无证、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查处,县交通部门负责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县城管部门负责对违章占道停放行为的查处。查扣的车辆由各执法单位出具查扣单,集中停放到县交通运输局。

  联合执法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管、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

  1、推行定时、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的“五定”管理责任制,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管控和夜间查控相结合等方式,对城区道路进行严密管控,保证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不漏管、不失控,并要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2、9月1日前,对拒不按单双日营运或上国、省道和乡村道路的,或存在其他交通违章行为的电瓶三轮车主,第一次查处到的经说服教育后,由执法组暂扣占道营运资格证,没收县城管局城管大队监制的三轮车车号蓬布,并记录在册;仍不悔改的,由交通部门予以扣车处理。9月1日后,仍上路营运的载客电瓶三轮车辆,一经发现予以扣车处理,由县交通运输局按非法营运予以处罚,并记录在册。阻挠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处;

  3、严肃纪律,严格执法。集中整治期间,严禁部门、单位和个人说情,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放行。

  (四)做好生活保障。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龙南的高度,切实关心退出营运车主的生产生活,尤其是生活困难的,要协调多方面力量予以关心帮助。

  1、对有求职愿望的,由县人保局负责组织免费技术培训,帮助有就业能力的实现再就业;

  2、县民政部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该提高标准的提高低保标准;

  (一)稳定整治力量。领导小组及下设各整治组做到牌子不摘,班子不散,人员不撤,职能不变,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复、不反弹。整治基本结束后,仍要定期组织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有相对稳定的联络员,适时通报城区电瓶客运三轮车情况,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部门职责。在集中整治取得成效之后,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部门责任,只要市场上、路面上出现非法生产、销售、行驶和营运的电瓶客运三轮车,就要坚决查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区交通营运秩序,促进平安龙南、和谐龙南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电瓶三轮车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县交管大队要按时设立禁行标志,对无牌无证、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严厉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进行查处。县城管局负责对违章占道电瓶三轮车的严厉查处。县工商局负责对销售电瓶三轮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电瓶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县质监局负责对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电瓶三轮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引导残疾人更换标准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县人保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就业培训和再就业、低保等问题。县维稳办、县综治办、县局、龙南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和息诉罢访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安全、维护群众利益、提升城市形象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执法、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查纠严重影响城区客运市场运营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电瓶三轮车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使用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不断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构建宜居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1、允许电瓶三轮车过渡性营运时间限定为一年,即允许营运时间限制在2010年11月30日之前。过渡性营运期满后必须自动退出市场,县政府不再给予任何补偿。

  2、经批准同意营运的电瓶三轮车主,必须签定过渡性营运协议书,作出书面保证,保证驾驶期满后主动退出电瓶三轮车客运。

  3、经批准同意过渡性营运的三轮车主,每车必须一次性缴纳保证金600元。待期满后,保证金根据车辆违章情况退还三轮车主,无违章行为的全额退还。

  4、对于在集中整治阶段主动退出电瓶三轮车营运,改为人力三轮车营运的车主,给予免费办理营运证,免收一年停放服务费的优惠政策。

  1、允许继续从事过渡性营运的仅限于2009年7月县创建办已登记车辆内的以下人员:

  3、进行体格检查。对申请继续从事电瓶三轮车过渡性营运的车主,由县城管大队、县人民医院、县残联统一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格检查。对体检符合要求的允许继续从事电瓶三轮车运营。

  4、进行岗前培训。对允许从事电瓶三轮车过渡性营运的车主,由城管大队、交警大队、就业局负责组织培训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与营运证一并交验使用。

  5、自通告15日内符合从事过渡性营运资格的三轮车必须按期办理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6、对因年龄、身体、车容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因素强制退出客运的车辆由物价部门进行评估后政府适当给予补助进行回收。

  1、对允许过渡性营运的电瓶三轮车骑驶人员在签定营运协议后,重新进行登记、喷字、编号,发放营运证,营运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期满后收回,做到一车一证一人管理,“车、证、人”相统一。

  2、对允许过渡性营运的车辆更换车篷,实行色彩区分,单号车篷采用红色,只限在每月单号日上路进行客运;双号车篷采用蓝色,只能在每月的双号日上路进行客运。

  1、控制源头。严禁在本县范围销售、组装电瓶三轮车,不得购买新的电瓶三轮车运行。电瓶三轮车营运管理由县城管局统一管理,交警、交通、工商等其它部门配合,交警部门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负责日常营运管理。经贸委、工商局、质监部门负责抓好源头,杜绝电瓶三轮车的销售,同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2、明确营运范围。经允许从事过渡性营运的三轮车只能在县城范围内营运,不得载客进城或出城。否则由运管、交警、城管部门予以扣车,并取消营运资格。

  3、实行违章扣分制。经允许从事过渡性营运的三轮车主要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有序。未按规定营运的按下列措施进行处罚。

  ①对没有严格执行单双号营运要求的,擅自出车营运的,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扣押车辆,取消营运资格。

  ②对违反交通规则,乱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堵塞主要路口,或超出规定营运区域、超载、哄抬车价、不听从指挥等违章行为,由交警、城管、运管等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每次处罚20元,扣1分,扣满12分即取消营运资格。造成他人受伤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并扣分,直至取消营运资格。

  ③以上各种处罚行为由各管理部门当场开具处罚单,在营运证上注明扣分情况,车主进行签字,由城管大队汇总,处罚金额从保证金中及时予以扣除。

  4、对没有取得营运证擅自出车营运的扣押车辆。对擅自伪造营运证的当场收缴,强行报废。对私自转让营运证或骑驶人与营运证不符的取消营运资格。

  工作职责:负责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文件材料整理、文稿起草、会议组织、记录及纪要整理等工作。

  工作职责:制定新闻宣传计划,为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县报社、网站和电视台要对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①第一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创建办1人,城管3人,交通2人,交警1人,县人民医院1人,残联1人,物价1人。

  ②第二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创建办1人,城管3人,交通2人,交警1人,县人民医院1人,残联1人,物价1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电瓶三轮车过渡性营运进行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岗前培训、编号发证、更换车蓬等专项整治工作,协助物价部门对车辆进行评估,同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阻挡、妨碍公务执法事件;参与接待、解释工作。

  工作职责:对擅自改装电瓶三轮车的厂家和销售改装电瓶三轮车的商店进行全方位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改装车辆进入营运市场。

  工作职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及时了解电瓶三轮车车主的思想动态,掌握相关信息,有效防范越级和集体。

  (1)10月15日开始在报社、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整治方案和通告,大力宣传,新闻媒体全面介入,积极营造社会氛围(由宣传组负责)

  (2)10月19日前召开电瓶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由办公室负责)。

  (3)10月19日-20日各组抽调人员到位,并进行业务培训(由登记编号组负责)。

  (4)10月21日-26日对车主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由城管大队、县人民医院、残联负责)。

  (5)10月26日-29日对车主进行岗前培训(由城管局、交警大队、就业局负责)。

  (6)10月30日-11月15日对符合要求的车主进行重新登记、编号、喷字、更换车篷、发放营运证,与车主签订营运协议(由城管局负责)。

  县经贸委、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电瓶三轮车的厂家和销售改装电瓶三轮车的商店进行全方位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改装车辆进入营运市场,为长效管理提供保障。

  城管、交警、运管等部门要加大对电瓶三轮车的整治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电瓶三轮车进行处罚,规范营运行为,同时对未取得过渡性营运资格的车辆进行取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车用气瓶在我国的汽车行业当中已经广泛应用,这既保护环境,又减缓了石油不断上涨的趋势。总的来说,我国车用气瓶有领导重视起步早,抢抓机遇发展快、良性循环势头猛,服务到位秩序好的特点,使气瓶的使用有相应的制度进行管制。不过,目前,在车用气瓶使用中还存在着安全隐患,由于监管力度的不足,使得车主以及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中会造成事故。本文主要分析车用气瓶使用的安全监管所存在的问题。

  虽然车用气瓶目前已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安全监管体系方面还存在着问题。第一、出租车车用气瓶改装质量得不到保证。根据相关法规,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规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取得1级压力容器安装许可。从2007年1月1日起,凡未取得安装许可的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单位,不得从事车用燃气气瓶的安装活动。在还未下达此机制前,不少城市已经对出租车气瓶进行了改装,由于这些单位无专业技术人员、设施简陋,造成气瓶安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导致了许多安全隐患的存在。第二、车用气瓶不采取固定充装制度。按统一部署,用户将自己拥有的合格气瓶,按照政府指导的折旧价转让给充装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只允许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但国家对车用气瓶不实行固定充装制度,也就是说,车用气瓶产权归属车辆使用单位和个人,车主可以到就近就便的充装站充装。总局的《意见》仅对气瓶的安装、充装、人员持证上岗、车用气瓶报废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对不登记的气瓶是否允许充装没有处罚依据。所以,尽管我们在车用燃气气瓶登记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全市汽车加气站数量成倍增加,而双燃料汽车和改装车辆增加缓慢,受利益的驱动,为争抢用户,将会导致部分加气站不能完全按规定充装,给监管工作加大了工作难度。第三、车用气瓶没有固定的检验机构与检验周期。车用气瓶已有相当一部分到了首次检验期,但许多城市现在还没有资质的车用气瓶检验单位,因此,车用气瓶超期未检继续使用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既增加了安全隐患,同时又给安全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其他地方使用气瓶汽车发生气瓶事故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都是由超期未检气瓶造成的,由此而证明了定期检验的重要性。第四、车用气瓶报废制度不完善。根据总局《意见》要求,汽车报废时,其安装的车用气瓶也随车报废。车用气瓶的使用车辆大多数是出租车和公交车,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报废车辆,有许多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使用还不够一个检验周期。这不仅会增加汽车业主的经济负担,也将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第五、车用气瓶信息化监管存在缺陷。在对车用气瓶的信息化安全监管上,目前只有一些信息公司开发的加气站用的加气软件,它只能针对部分信息但还没有针对安全监管方面的软件。虽然我们在建立纸质档案的同时也建立了电子档案,但我们建立的档案数据尚不能实现和各加气站的资源共享,加之我们的监察人员缺乏,仅靠充装单位来自觉遵守法规,无法从根本上禁止对不登记、不检验车辆的充装,这方面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除了安全机制的监管,要使使用车用气瓶的过程中,减少事故的发生,就要加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第一、要加强气瓶安全宣传,强化车主安全意识。我们要主动做好气瓶监管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对工作进展、事故处理、重要举措等进行宣传报道。不能进行“一头热”的宣传,在最初的阶段广大车主已基本认识到气瓶注册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气瓶的使用率不断提高,由于力度不足,往往宣传的效果就会减轻,这时应该组织广大出租车司机进行车用气瓶使用安全教学,提高其安全意识。第二、加强动态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应建立一个能共享的统一的车用气瓶档案数据库,对各辆汽车各个气瓶进行详细登记。在充装上,对可疑汽车不予以充装;在监管上,定期到合格的充装机构进行检查,防止非法充装的发生。同时,加大力度监管出租车车用气瓶的改装与充装,保障人民的安全。第三、加强检验机构建设,逐步推进检验工作。出租车行业在诸如调价、收费等方面较为激烈,从而引发社会问题。所以在对出租车气瓶实行强制检验,要抢抓机遇,跳跃发展,加快检验机构建设步伐;另一方面,要以服务促检验,以服务保安全,逐步推进气瓶检验工作,把“优服务、铸和谐”作为推进气瓶检验工作的主旋律,通过在服务中监督、在服务中把关,让广大车主认识到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只要我们一如既往的零距离服务、全方位服务,相信会得到社会和广大车主的认可。第四、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安全环境。我国的气瓶检验机构已相当充足。由于车辆有限,全市目前每天用在车辆上的用量一般在3万立方米左右且近期发展空间不大,而每个站维持基本运行应最少充装5千立方米左右,这势必造成恶性竞争和无序经营,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除了我们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充装行为外,行业自律非常关键。还未动工的要慎重投资,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已经动工的充装站要依法充装,自觉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想方设法减低运行成本。第五、加强部门联系,实行综合监管。由于质监部门只对车用气瓶实行监管,而车辆是由公交管部门管理,如不实行综合监管,有些信息无法掌握。比如车辆在年审中必须卸掉气瓶后方可进行,等年审合格再重新安装,频繁拆卸和安装的过程增加了隐患存在的比率;比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六十九条,应对车用气瓶进行检验,但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质监部门和充装站无从可知;比如汽车报废过程中的气瓶报废,如不能收回销毁气瓶,气瓶流失也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带来隐患。所以假如没有交管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现今已有的机制势必变成一纸空文。因此,建议质监、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制定汽车安全管理规定,对汽车实行各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确保其安全使用。只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使安全管制起到安全监管的作用。

  随着燃油成本的提高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车用气瓶广泛应用在城市出租车、公交车及私家车辆上,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出租车司机应当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重视车用气瓶的使用安全意识。要让司机和乘客享受安稳平和的生活,就要从安全做起,从社会出发。

  [1]本社.车用压缩天然气钢制内胆环向缠绕气瓶[J].家庭电子杂志社.2009.11.

  [2]王枝.石油工业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J].石油工业.2005.1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和谐**、幸福**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管理力度,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在全市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格局,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这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总目标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现象明显缓解;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设施齐全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公交乘坐率明显提高;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1、抓好重点路口秩序整治。深入实施20**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扎实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转弯、掉头、变道和不按规定让行等问题,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2、抓好重点路段秩序整治。深化“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活动,以繁华商业区、车站、渡口、旅游景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菜场周边道路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着力解决不按道行驶、乱穿马路、占用道路和非法营运等问题,改善道路交通秩序。

  3、抓好重点车辆整治。大力开展公交车、货运车、出租车、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人力货运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争道抢行、乱停乱靠、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闯、无牌无证电瓶车上路行驶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问题,规范路面行车秩序。

  4、抓好静态交通秩序整治。通过强化动态巡查,严查占道停车、开挖、经营、堆物等行为,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挖掘社会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等措施,着力解决违法占道问题。

  5、抓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坚持交通设施和道路建设“三同步”制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6、抓好文明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深化文明交通“五进”工程,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加强文明交通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部分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不高,交通安全和法制淡薄等问题。

  1、加强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内部动员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这次综合整治工作中去。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综合整治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坚持把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以文明交通“五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重要性、目标要求和工作成效,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区别不同对象,根据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驾驶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的交通行为特点,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开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要创新宣传手段,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广告屏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送交通安全信息和交通安全常识,把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要丰富宣传形式,选择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材料、光盘、图片,在新闻媒体和机关、学校、企业、社区、车站、渡口等公共场所广泛展播,增强宣传效果;新闻媒体每天要有一定的篇幅和时间,播发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和流动字幕,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厂企、学校、社区等单位要在主干道路沿线、单位内部悬挂横幅标语、开辟宣传橱窗和板报,切实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3、完善交通设施,创造良好交通条件。公安、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对城区所有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理,按照城市“畅通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国家标准,查漏补缺,维修更换。特别是要加强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高架道路、立交桥、旅游景点等重点地段指路标志的设置和完善,确保指路标志的规范性、连续性和系统性。要坚持交通设施建设“三同步”制度,做到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道路监控、照明路灯等交通安全设施与新建、改建道路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使用,确保道路交通设施齐全完善。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对新建、改建的重大项目工程必须坚持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道路静态交通管理,加大对乱停车、乱占道、乱设摊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加强对城区停车场的清理整顿,动员沿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严禁把停车场挪作他用,提高停车场的使用率和停车率;要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人行道板开辟临时停车场,在居民小区周边道路设立停车保管站,方便群众停车,努力缓解城区停车难矛盾。

  4、加强交通规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划、建设、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对城区道路交通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在借鉴先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完善我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各交通专项规划,并尽快认真组织实施。对影响城区交通畅通的断头路、瓶颈路(桥)、狭窄路、菜场、学校、医院、渡口,该打通的打通,该拓宽的拓宽,该改建的改建,该搬迁的搬迁,该合并的合并;对一些易拥堵的路段和路口,要采取禁止左转弯、单行道、分道渠化等措施,合理组织交通,切实减少节点、消除堵点;要大力推行错时上下班“削峰”措施,减轻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和压力;交通部门要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公交专用道路和公交场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增加运行车辆,改善公交车型,合理设置公交站点,缩短公交运行时间,提升公交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群众公交出行率。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指挥中心作用,加大交通科技装备的投入使用,加快智能化交通建设,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安装电子监控、“电子警察”,对城市道路实行全天候监控,及时道路交通情况信息和组织交通流量,防止发生交通堵塞,切实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5、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整治交通违法。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联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内部警力和装备资源,扩大路面管理覆盖面,延长夜间路面有警时间,坚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处态势,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交通违法的特点,适时组织优势力量,重点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不按道行驶、超载、闯红灯、乱停乱放、争道抢行、无牌证电瓶三轮车、人力货运三轮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要进一步落实城区“禁摩”措施,合理制定城区“禁摩”范围,加大对城区达到报废年限摩托车的强制报废力度,加强对城区摩托车违法的整治,逐步减少城区摩托车的拥有量;要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军警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闯红灯、乱停乱靠、随意变道、急停猛拐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要坚持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机制,对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迅速撤离现场的一律不处罚,对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律要依法严肃处罚。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不断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实施联合执法,做到源头上扼制;交通、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车站、医院、渡口、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黑车”较集中地段的联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障正当营运车辆的合法权益;公安、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菜场、学校、医院、城郊结合部等地段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摆摊设点、户外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交通秩序“乱点”。

  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深入查找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加强城市道路交通长效管理。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检查验收、评议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省、无锡市检查验收的迎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发动。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今年,市政府把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公安、交通、城管执法、规划、建设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教育、工商、监察、司法、法制、广电、文明办、**日报社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巡警大队,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政兴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检查验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狠抓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到位,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为了全面直观的了解大学生电动车使用情况,文章从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强弱、高校电动车来源、高校对电动车监管等三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问卷回收分析,发现高校校园电动车使用与管理中存在如下现象:(一)电动车购买来源。校园电动车数量庞大,规模较大。从调查数据上看,通过实体店购买电动车的比例较高,另外是校内的二手车交易,说明学生对于电动车购买持有较好的安全意识,对售后服务保障提出要求。对校园二手车交易平台的建设需求,学生均认为学校可以搭建一个二手车交易平台。因为二手车价格比新车低,满足学生的消费水平。同时学生在校时间短,电动车交易频繁,缺乏车辆质量的检测,如果出现质量损耗,学生往往弃之不管,造成校园废旧车辆积压成灾,不但阻碍校园交通还污染环境,建立校园二手车交易平台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具有建设的迫切性。(二)电动车安全驾驶。在电动车安全驾驶调查问题上,学生普遍认为电动车会给行人带来安全隐患,仅有少数的学生表示曾有过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违章现象,并出现过交通事故,但对于骑行载人和电动车改装,调查显示校园电动车此类现象较高,甚至出现搭载多人、改装速度、电摩数量剧增的情况。究其原因,是因为学生认为校园交通环境比较简单,不需要遵守校外交通规则,却忽视了校园交通路窄、人流集中、缺少指示灯有关因素,导致近年来各地高校电动车事故频发。(三)校园电动车管理。此外调查发现学生对于今年的《新国标》的知情率低于30%,而关心程度也甚低。对于电动车的保养与定期维护的人仅有五成。目前校园内电动车停放点普遍出现私自拉线、多头超负荷充电等现象,建议学校加强充电点的秩序维护,增设校园电动车充电站,对充电站进行定时维修。教学楼下、寝室楼前、食堂下等几个常用的停放点电动车数量较多,由于学生着急上下课和吃饭,电动车停放时位置拥挤,乱停、违停现象非常明显,影响教学楼和食堂的正常进出,人车混行严重,容易出现碰擦事故。建议学校划分一条非机动车道,以方便师生出行,降低交通安全隐患。

  (一)怠惰心理及安全意识薄弱。高校校园占地较广,出行自由度较高,电动车在速度、便捷、价位上都较好的满足了高校学生的需求,校园内的电动车数量急剧增大。但由于校园内交通环境简单,没有标准的红绿灯等信号标志,学生对交通规则的意识淡薄,超速、逆行、超载等现象大量存在,怠惰心理引发诸多安全问题。如2015年9月22日,深圳大学两名骑电动车的学生出校门时与一辆机动车相撞,导致一伤一死。对于问卷中“逆行、超载问题”等基础交通安全知识,在校学生都了解此行为的不妥,但由于时间、麻烦等问题,并没有采取正当的解决方法。(二)缺乏安全的购买与维修保障。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大品牌一线厂商的电动车,因为其售后以及车辆的上路情况较好;其次会考虑一些二线或三线厂商的车,因为其车辆便宜,性价比很高,因此大学校园中比较常见的电动车品牌多是二线或三线厂商的车。调查结果同时也显示:校园电动车电瓶的寿命不超过两年,很多电瓶在一年后实用性能明显大大下降。因为学生在购买二手车时没有检测意识也缺乏检测渠道,对电动车性能的检查只是在交易现场的骑行和外观的简单判断;同时学生认为毕业后车辆就要转手,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不重视,转手交易频繁,车辆损耗非常严重。当学生发现车辆出现严重问题影响到正常骑行后,卖方已经离校,无法索赔。大多数学生认为进行深化维修不如重新购置二手车方便,便会舍弃废旧电动车,这将引发新的校园问题———无主车辆处置。高校对于无主车辆的处置非常无奈,对校园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三)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国内某师范高校因电线乱接,私接电线等原因发生电动车火灾燃烧,经学校调查发现因为电动车充电桩远远不够在校学生使用,所以才会出现此类乱状。调查发现高校由于高校提供的充电桩数量无法满足电动车需求,且充电桩位置与停车需求不匹配,导致校园内电动车扎堆充电,电线乱接,排放乱序等问题较为严重,火灾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单一的禁电禁摩短期内可能对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有一定的效果,但长期的禁止势必会带来负面效果,所以电动车管理最好采用“堵不如疏”的原则,从制度上、标准上、规范性上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让电动车使用“有理可依,有责可罚,有障可修,有平台可转”,校园电动车将改变目前的乱象,排除隐患,成为大学校园生活的一道风景线。

相关推荐
  • 主页.『信无双娱乐』.主页
  • 花都注册-哪个旗下的
  • 首页-圆点娱乐丨首页
  • 首页~「大摩注册」~首页
  • 摩鑫招商-摩鑫主管-开户
  • 大摩平台-大摩平台注册安卓软件下载
  • 首页\『天运注册』\首页
  • 首页=天运注册=平台登录
  • 华润注册-哪个旗下的
  • 皇马娱乐主管-登录首页
  •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Copyright(C)2022-2023首页[杏彩注册]主管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