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天九注册】丨首页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已开始实施,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认证检 测过程,统一各实验室对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理解,保证各实 验室检验尺度的一致性,特制定本检验规范。
本检验规范中的原始记录表格格式为推荐性表格,各实验室可以修改,但需保证原始数 据结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1 整车标志-铭牌、整车编码、电机编码、号牌安装位置、产品合格证 2.1.1 仪器设备
游标卡尺、深度尺、钢卷尺、百分表及磁力表座等。 2.1.2 试验流程 2.1.2.1 铭牌
驾驶员及其装备加上车辆上测试设备的质量总和不超过 80kg,即实际重量范围为 75-80kg。 1.5 特殊要求
驱动轮直径确认:在 1.1 中轮胎气压下,车辆处于整车整备状态,加载 75kg 配重,沿 直线 圈,测量记录长度,除以 5π,得到直径。 1.6 仪器设备要求
各检验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为推荐使用设备,也可使用具有相同功能的其他设备。 1.7 原始记录格式
目测检查样车,车上应装有铭牌。 铭牌上应当用中文标明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等。
按照 2017 年 6 月 24 日《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 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 号)的规定,助力车产品取消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管 理。
2017 年 10 月 11 日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 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 年第 86 号),指 出“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 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的安排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公告”。
1.1 车辆状态 试验时车载蓄电池容量应当不小于其额定容量的 90%,轮胎应当按标注在外胎上的最大
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地面,路面应当坚硬,无松软的尘土或砾石,干燥地面,建议试验 路面的摩擦系数为 0.7-0.9,试验跑道坡度不大于 0.5%。 1.4 驾驶员要求
2018 年 5 月 1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发布强制性 国家标准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将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 强制实施。
2018 年 7 月 19 日,国家认监委发布 2018 年第 31 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 规则 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18,以下简称“实施规则”)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