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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11处交警执勤室开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服务
摘要:锦州11处交警执勤室开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服务 为方便百姓办理电动车自行车上牌业务,交警部门已在城区11处交警执勤室开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服务,4月3日起到交警执勤室备案登
锦州11处交警执勤室开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服务为方便百姓办理电动车自行车上牌业务,交警部门已在城区11处交警执勤室开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服务,4月3日起到交警执勤室备案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无需网上预约。未来交警部门将在更多交警执勤室开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服务,全力服务百姓上牌需求。请有办理需求的百姓提前到相应交警执勤室咨询工作人员。
交警部门提醒,2023年7月31日起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未进行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车辆进行处罚。
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我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市居民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5、遗失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遗失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提供经销商的销售证明并加盖公章,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办理登记备案,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和来历证明(购车发票)的,车辆所有人需当场填写车辆来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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