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杏彩注册杏彩平台娱乐【联盟认证】
摘要:杏彩注册杏彩平台杏彩娱乐【联盟认证】近日,在浙江嘉兴海盐县一15岁的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他不仅未减速停车,反而连续变
杏彩注册杏彩平台杏彩娱乐【联盟认证】近日,在浙江嘉兴海盐县一15岁的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他不仅未减速停车,反而连续变道、加速超车闯红灯,不幸被一辆正常通行的轿车撞到,由于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乘坐人摔在地上时头部触地,当场昏迷不醒。经调查,骑行人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轿车的全部维修费用。
2022年1月1日,《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以下这些行为千万不能有,一起来看看吧!
(三)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伞具、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
(四)改装、加装高强度照明装置、反光装置、高分贝喇叭、音响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设备;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或者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十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