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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2-06 06:25    文字:【】【】【
摘要:(首页)/速盈注册(首页) 论文摘要:风电行业是一个新能源行业,发展还未成型,资金积累也不够,拓宽融资方式显得特别重要.分析了我国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现状,研究了融资

  (首页)/速盈注册(首页)论文摘要:风电行业是一个新能源行业,发展还未成型,资金积累也不够,拓宽融资方式显得特别重要.分析了我国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现状,研究了融资的战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从而为风电行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在近些年不容小觑,由于其尚属新兴产业,基础不够扎实,资金积累也不够,因此迫切需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融资以增强发展实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外汇银行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有关的一切融资活动,并具备简便、快捷、准入门槛低等优点,因此风电行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并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融资,以达到融资的最佳效果.本文通过分析风电行业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以期拓宽风电行业的融资渠道.

  我国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历程.“十五”期间,风电发展非常迅速,累计总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3.44x105kw增长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仅次于美国、德国和西班牙.我国历年风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如图1所示.

  虽然我国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发展迅速,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我国风电设备却始终依赖进口,尤其是高端的技术设备.据统计,在2007年中国风电设备新增市场份额中,国产设备(包括合资)占57%,进口产品占43%;2008年我国风电设备市场40%需求仍由进口产品满足,见图2.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共进口风力发电机组976台,金额超过了9853万美元.现在世界几大风机制造巨头订单已经排到两年以后,主要订货商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些设备价格昂贵,生产周期长,因此占用了大量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影响了风电企业发展甚至日常生产经营.

  我国的风电企业在设备制造技术上要与国际大厂商竞争还为时过早,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通过进口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因此,我国风电行业必须从进口方面入手,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融资,解决我国风电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资金问题.

  融资期限在一年内的属于短期融资.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以短期融资为主.需要进口风电机组的企业可以选择以下短期国际贸易方式.

  对于一般性的单笔金额不大、生产周期不长、付款期限也不长的经常性贸易,应该选择进口发票融资,又称进口汇出融资.它是在进口商收到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向进口地银行申请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业务.这一融资方式不需要冗长的审核,只要有票据就可以进行融资,而且效率高、风险小。因此,采用此种融资方式可以减少风电企业在进口设备时资金占压,并可优化资金管理.有了银行的信贷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但由于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并不会对所有的发票都进行贴现,因此这种方式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进口押汇是银行为帮助进口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根据所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可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前者是开证行在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后即先行付款,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取得单据并将货物销售后,再偿还银行先行垫付的进口货款本息.对进口商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是以信托收据为抵押品,利用银行信用和银行资金完成其商品的进口贸易和国内销售的融资方式.进口托收押汇是银行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提货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在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商为了不占用资金或减少占用资金的时间,而提前付款赎单又有困难,希望能在汇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货,就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进口托收押汇.实际上,这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有利的短期融资方式.

  在假远期信用证下,买卖双方达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待提供单据后可即期收汇.这种操作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是即期收款,对进口商来说要等到汇票到期日才对外付款.这实际上是出口方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是进口商通过兑现它所持有的银行远期承兑汇票而实现的融资,因此付款银行的贴息及承兑费均由进口商承担.对于进口商来说,借助银行资金既实现了对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诺,又减缓了自身暂时的资金短缺.这样,不仅可以即期取货销售,还可以即期付款为条件,要求出口商对商品价格和数量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我国风电企业针对付款期较长、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较多应用于大型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或进口融资.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服务.主要适合对大型成套设备提供出口融资.福费廷是包买票据(forfeiting)的音译,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福费廷属于批发性融资业务,适合于100万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而言,由于收费较高,优越性并不明显。

  相对大型的风电企业可以选择出口信贷形式,其贷款金额大、融资期限长,有些甚至可以长达10年.出口信贷是出口国银行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优惠贷款,从而使国外进口商获得融资便利,增加购买本国出口产品的能力,以达到鼓励本国产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贷作为一种支持本国出口贸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国政府的推广.出口信贷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我国风电企业主要通过买方信贷进行中长期融资.买方信贷是进口商在进口货物运到至该货物销售出去取得货款期间,从银行获得的资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国家银行在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下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所需贷款.买方信贷对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对于我国风电企业而言,买方信贷可以使机组或者零件采用现汇报价,以便企业对商品货价、费用了解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出口商则可以及时收到货款,从而避免向出口方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很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风电企业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风险便束手无策.究其原因是企业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易忽视对对方资信的调查一旦没有及时收到零配件和机组,就没有足够的收益,不仅企业难以归还银行的贷款,让自己的资信受到牵累,而且连国家也会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风电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贸易欺诈行为,同时圆满地完成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在进行贸易业务前,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的全球信息网络,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并对其作出全面的评估,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即时跟踪国外客户的动态变化,适时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并提示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企业自身规模较小,设立这样专门的信用管理体系会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同样可以达到规避贸易风险的目的.

  由于企业内缺乏高素质的相关人才,对国际贸易业务和银行业务不熟悉,从而不能熟练地运用新的金融工具.现在越来越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操作人员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经验,而大多数的风电企业都不能很好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因此,风电企业应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

  另外,企业可以根据贸易条件和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国际贸易中的组合融资工具,达到最佳融资效果.单一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过与其他贸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来填补缺陷.我国风电企业大多进口金额大的成套风机设备,融资期限较长,更需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殊要求,创造性地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与现代融资方式,将整个贸易流程作为融资对象,通过组合搭配各种融资方式和风险缓释技术,设计专门的融资方案,以实现充分融资的目的.

  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通常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方面,企业在寻找第3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风电企业进口的风机设备是用于进一步投资风电场项目,而且投资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缺乏银行认可的担保条件,如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虽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还有费用高、手续繁琐、时效性差等缺陷.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不可能为没有实力和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较大的融资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本身要努力提高实力,提升自身的担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资金积累、资信度和业务量的情况下,使银行承担的风险随之减小,自然就会愿意提高企业的资信额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融资.当然,当前我国的风电产业还处于成长阶段,政府应该出面为风电行业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这可作为政府扶持绿色能源产业的一项措施.从世界各国风电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的政策扶持显得非常重要.

  此外,风电企业和银行之间还应该建立密切的联系.国际贸易融资同时涉及企业和银行两方面的业务,需要双方的协同合作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如果企业和银行间能够建立比较稳固、相互依存的关系,那么银行可以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从企业的银行存款、外汇交易或者融资等业务中获得利益,同时也就愿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是一种共生共利的关系.企业和银行之间建立亲密关系,还可以使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变得相对快捷和方便,将整个业务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降到最低.

  1.外部因素分析。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外进口商信用水平普遍下降,资信评级降低,大部分银行不愿给企业提供信贷融资,贷款满足率相对于金融危机之前大幅下降,中小出口企业资金状况紧张。同时,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中小型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增大,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价格优势占领市场的竞争策略难以为继。由于我国中小出口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但数量大,行业内部恶性竞争、无序竞争,对国际标准以及WTO规则不熟悉,再加上贸易保护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重新抬头,使得我国中小出口企业,尤其是食品、农产品以及纺织服装等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比率增加。以上这些因素,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我国中小出口企业资金状况严重紧张。

  2.内部因素分析。从中小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来看,人民币升值使得企业的筹资成本、运营成本以及投资风险加大。我国的一大批中小出口企业是由外销员投资成立的,他们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他们虽然拥有客户资源,但是他们对财务管理不够专业,没有将其纳入企业管理范畴;有些中小出口企业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但是财务管理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财务控制薄弱,管理粗放。比如,应收账款外汇风险是出口企业最典型的经营风险,但超过50%的中小出口企业经营者认为:老客户没有风险和信用证结算没有风险。据外贸、外汇、银行和保险等部门提供的综合数据情况分析发现,在我国恶意拖欠在我国全部逾期应收境外账款中占到60%,其中70%以上是老客户欠款。据统计,在国际贸易活动中,82%是非信用证交易,其坏账率只有0.25%~0.5%,但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就算超过60%,坏账率却高达5%。而且中小出口企业缺乏主动控制汇率风险的意识,能够采用远期、期货、期权等金融方式降低风险的能力以及意识都比较低。

  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一是在签约后备货阶段,由于买方市场的出现,以及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作用,赊销、应收账款等以卖方承担更大风险的贸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造成卖方在签约后备货阶段存在大量、长时间资金占用的问题。二是在货物出运后至收货阶段。由于货物出运与货款结算存在时间点上的不对称,因而卖方还要承担在这一阶段的资金风险。

  1.传统国际贸易融资渠道分析。我国中小出口企业大部分处于创业或成长阶段,还不具备上市条件,直接融资条件不成熟,再加上我国企业发行债券的要求较高,我国大部分中小出口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可能性也不大。间接融资方面,中小出口企业担保比较困难,中小出口企业之间相互担保,一个企业出现问题,其他企业都会受到牵连;中小出口企业的市场风险高但信用相对低,从而使得我国中小出口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以2010年为例,大企业享受基准利率下浮10%的贷款利率,而中小出口企业的贷款利率介于基准利率至上浮20%之间,有些银行上浮利率达到30%,甚至高达40%。这些因素导致我国中小出口企业通过通常渠道获得贸易融资成为不可能。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是在进口商开立信用证的前提下进行的,进口商要承担较高的费用,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进口商由于资信不佳导致信用评级下降,则需提供抵押或者担保,加大了进口商的资金成本,银行因为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开证意愿下降,中小出口企业采用前两种贸易融资方式可行性下降。相对于前两种融资方式,票据贴现、国际保理与福费廷则不存在开证问题,但由于我国中小出口企业规模小,业务主要以金额较小的货物贸易为主,而福费廷主要适合于出口大、中型机器、成套设备,期限较长,金额也以100万美元起做,虽然最近几年推出了小额贸易,但由于费用较高,不适合中小型出口企业进行贸易融资。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只有票据贴现与国际保理更适合于中小出口企业。

  2.新国际贸易融资渠道分析。对上表进行分析可见,银行对贸易融资产品的创新方向主要是多元化,多方式,贸易融资与金融工具相结合,一定程度的解决了贸易融资问题,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出口全益达更适合于国际工程项目的贸易融资,对中小出口企业适用性不强,出口汇利达和应收账款收购更适合于中小出口企业,国际组织担保项下贸易融资针对性更强。银行融资产品更适合大中型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真正适合中小出口企业的产品较少。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中小出口企业运用传统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贸易融资渠道单一,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虽有很大进步,但对中小出口企业适用性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1.加强自身企业管理和风险规避措施。中小出口企业应将经营与管理分离,由专业的懂得财务管理的人才进行财务管理,将企业出口经营风险纳入财务核算的范畴,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运用多种结算方式,避免信用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加强对企业客户的资信调查与管理。运用多种金融方式规避风险,运用远期合约、期权、期货合约合理规避外汇风险。密切银企关系,掌握多种贸易融资方式的使用,同时引进懂得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法律以及WTO规则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熟悉贸易融资方式操作,同时能知悉贸易动态及风险规避方式,为中小出口企业合理规避风险。

  2.金融机构加强贸易融资方式的创新。金融机构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帮助企业实现资金结算,更重要的是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我国的贸易融资渠道主要是以上所讲几种,方式单一,金融机构加强适合中小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方式创新。同时建立适合于中小出口企业的资信评估机制。目前的评估体系主要适合于大型企业,对中小出口企业的评估标准过高,不适合中小出口企业规模小、额度小、融资需求旺的特点。再者,要构建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不愿意为中小出口企业提供融资的根本原因在于风险不对称,金融机构应运用严格的风险监控方法,对审核后的融资授信额度进行后续监督。

  国际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最为常见的传统信贷品种之一,它与国际贸易、国际结算紧密相连。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贷款。一方面,它收益率高,利润丰厚,具有综合性效益,是现代银行有效运用资金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另一方面,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增强了在谈判中的优势,使之有可能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发展国际贸易;同时,它也是国家贸易政策的组成部分,是鼓励出口的积极手段之一,不仅可以调节进出口结构,而且对一国参与国际经济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尤其在这金融危机肆虐的时刻,国际贸易融资的合理发展运用,将对企业对银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普遍开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繁荣和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而得到很大发展。据统计,2007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是1978年的85倍多,已经稳居世界第三位。据海关总署统计,2001至2006年间,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9%,2007年增长23.8%,其中出口增长27.2%,进口增长20%,全年实现贸易规模1.76亿美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使得企业对银行融资需求增加,为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但从整体上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仍然较慢,从国际贸易融资额仅占银行贷款余额3%的比例中就可看出端倪,对应地贸易融资的收入在银行的总收入中也是微乎其微,而国外的一些银行该项业务已占到收入的四至八成。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各家银行在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规模标准上有较大区别,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视同流动资金贷款处理,有的银行则根据融资品种的不同放大一定的倍数,融资政策的制订多是根据自身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理解,缺乏深入、科学的研究。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和风险控制上,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有明显区别,如对打包贷款这一传统业务,外资银行在操作流程和手续上要简化得多,他们更①本文作者:赵阳,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学07级硕士研究生注重通过控制贸易全程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而不是过分关注企业本身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而言,国内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流程设计相对不够科学,手续烦琐,可操作性不强。

  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3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行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目前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一直沿用的是分散的经营模式,外汇业务处理系统较为落后,国际结算与外汇信贷、外汇信贷与会计独自运行,缺乏网络资源的共享和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致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基本仍维持传统融资方式,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而较为复杂的业务如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则开展有限。随着银行业务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国内银行在科技和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及经营方式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日益显现,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已经占有中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受传统授信业务理念影响,国内银行融资业务对象集中于优质大中型企业。目前,各大银行对优质大企业客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已经逐渐趋向饱和。而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0%左右由中小企业实现,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多户我国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

  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是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如确定融资条件和标准,建立风险指标监督体系,使用外汇交易以保值或降低风险;完善分层授权设置、加强密码管理;严格审查真实贸易背景、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处理;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追踪业务状况;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集中商业银行内部有限的信贷业务专家,成立独立的信用审批中心,以评估客户的信用;集中目标结算和贸易融资人才资源,成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部门以专业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及其可能形成的业务风险,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首先,应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业务,如L/C、托收、信用证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对国际市场的分析,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保理、福费廷等新业务在我国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适当引导客户对贸易融资的产品需求,逐步推出国内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有市场前景的业务品种。其次,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再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截至2012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3200万家,较2010年1100万家翻了3倍。2010年,工业领域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44.9万家,比2005年增长50.1%;工业领域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7.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9.1%;实现税金1.5万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税金总额的54.3%;完成利润2.6万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的66.8%,是2005年的2.4倍,年均增长18.9%。自2010年,部分中小企业已经完成从一般加工制造、批发零售等传统行业,加快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展的转变。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和服务比重持续增加,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珠三角的产业转移升级中,中小企业充当产业转移的重要角色,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推动力量。尽管过去五年中小企业发展平稳快速,但在十二五期间,依然面临许多挑战:(1)产业结构依然不合理。中小企业扎堆现象严重,部分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以传统产业发展为主,创新服务型产业较少,高耗能行业占比高。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均衡,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落后。总体上中小企业依然比较缺乏资金、技术、人才,产业结构待优化。(2)资源环境约束增强。中小企业代工生产较多,处于产业链低端,从事耗能、污染行业。随着资源、环境、人力成本的上升压力,传统的模式逐渐被市场所淘汰。未来中小企业发展更加要注重可持续发展,注重技术为先导。(3)竞争更加激烈。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增强,市场越来越国际化,进出口优惠政策减少,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逐渐收窄。如果在技术上没有创新优势,靠过去的成本利差很难生存。(4)融资难依然普遍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普遍存在,没有资金扶持,很难进行新产品的投放研发。繁琐的融资手续,苛刻的抵押担保条件,中小企业顺利融资的大门依然很难打开。

  《巴塞尔协议》(2004-6)认为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运用短期性结构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款等资产的融资。简而言之,围绕着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资金和信用的融通统称为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涉及进口和出口企业,通过银行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短期和长期的融资,常见的融资产品有:即期(远期)信用证、进口押汇、离岸代付、出口双保理、假远期信用证、外保内贷等。当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为:

  20世纪90年代,中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开始发展,得益于成本优势,对外贸易额增长迅速,2007年2.2万亿美元的进出口总额,2012年达到了3.87万亿,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2010年中小企业出口总额已达到1.57万亿,占据进出口总额50%的份额。但是金融机构对于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的支持却进展缓慢。一是门槛较高,二是产品落后。刘春兰(2006)指出国际贸易融资在中国外贸企业各种融资方式的20%,在这1/5的比例中,大企业居多,中小企业所占比例较小。

  国际贸易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一种成本较低的融资产品,随着中小企业出口额占中国出口总额比重逐年提高,中小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的需求持续增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赖商业银行,但从商业银行获得的国际贸易融资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

  信用证结算是当前用的最多的一种融资方式,与国外层出不穷的融资工具比较,金融机构的创新度不高,不能适应金融发展趋势的变革,进口押汇、打包贷款、票据贴现等传统模式已经广泛应用,银行间的产品同质化严重,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从没有降低过。即便是同样一笔业务,各个银行的标准不一,导致时效性降低,贻误企业的贸易商机。

  2012年全年上市公司通过境内市场累计筹资5841亿元,首次公开发行A股154只,筹资1034亿元。全年公开发行创业板股票74只,筹资351亿元。2011年上市公司累计筹资6780亿元,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47亿元。2012年募集的资金中,创业板占整个上市公司的6%,可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微乎其微,融资还是主要靠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

  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比例达到97%,吸纳就业人数占比60%。即便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GDP总量的50%。中小企业作为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不同经济条件下,其融资模式存在差异,以美国的市场主导直接融资模式和日本的银行主导间接融资模式最为典型。

  由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国际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多,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方式有许多可选的空间,目前主要依靠的融资方式路径有:(1)进出口银行:分为直接向外国买主贷款,间接向外国买主贷款,对外国买主提供支付担保,对流动资本提供担保。当进出口贸易融资遇到障碍时,通过它提供资金支持,整个融资业务受国家政策的约束。(2)私人基金公司:主要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进口商或出口商补充资金来源,其融资金额大、期限长,而且多是商业银行不愿承担的项目,市场适用性广泛,条件是所有贷款须必须由进出口银行担保。(3)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负责向国际贸易往来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作为贸易信贷的担保人,让进出口贸易公司融资更快捷。(4)信贷保险协会:1961年成立,主要是防范风险,因政治或经济原因发生坏账蒙受损失进行担保。对美国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小企业进行担保或融资。(5)贸易开发署:帮助美国出口商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解决中小企业对风险把控不强,对项目投资不明问题,开发署出具可行性研究计划,在计划阶段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1.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目前银行办理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形式仍相对比较简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挖掘仍嫌不够深入充分,银行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倡导创新,但是业务人员通常忙于具体工作,对业务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各行办理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进口开证、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商票融资等基本形式,对比较复杂的进出口保理、福费廷、买(卖)方信贷等业务,因其涉及环节较多,风险难以控制则数量有限。

  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如对出口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为背景的融资,就有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出口商业发票押汇、商票贴现、押汇等多种不同的称谓,各家银行的制度规定也各不相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2.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影响业务操作效率和质量。在业务初期,部分对国际贸易融资缺乏足够了解的业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加之市场竞争、业务营销的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贸易背景和客户资信的情况下,降低条件为客户提供了打包贷款、授信开证等国际贸易融资,导致部分银行出现了较大额度的不良贷款及信用证被动垫款。基于这一情况,部分银行业务人员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更加难以控制,操作难度更大,再加上贸易合同、信用证、保函等均涉及英语资料,更觉陌生与深奥,因此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敬而远之,为其设置了较高的条件和环节要求,导致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比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更难申请,审批环节更多、时间更久,致使客户错失商机,进而影响了银行相关业务。

  3.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授信规模核定随意性强,标准不一。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客户更习惯于选择传统的贷款品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总体发展规模与市场提供的空间和需求相比很不相称。

  各家银行在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规模标准上有较大区别,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视同流动资金贷款处理,有的银行则根据融资品种的不同放大一定的倍数,融资政策的制订多是根据自身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理解,缺乏深入、科学的研究。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和风险控制上,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有明显区别,如对打包贷款这一传统业务,外资银行在操作流程和手续上要简化得多,他们更注重通过控制贸易全程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而不是过分关注企业本身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而言,国内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流程设计相对不够科学,手续烦琐,可操作性不强。

  4.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担保难问题。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

  5.贸易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使银行在操作业务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借鉴了国外及港台银行做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由于法律基础的不同,如果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范银行、客户及国外银行间的法律关系,就可能产生业务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金融和商业票据、货权、货物、担保、信托等,要求法律上对上述各种行为的责权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相关的立法对上述方面缺乏非常明确的规范。

  1.更新观念,积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在产品创新和扩展中,首先,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银行可通过对企业上下游贸易链所产生的资金流、物流的跟踪,设计符合客户需求的融资产品。银行可通过与物流公司的合作,设计物流融资产品,由专业的物流公司负责进出口商品的报关、报检、运输、监管、以实现银行对物权的有效控制。而如果有物权为保障,银行就可以不仅着眼于企业的规模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授信条件,为企业进行资金融通。

  其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例如,根据部分大客户的出口项目需要,银行为企业提供集预付款保函、信用证保兑、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福费廷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2.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管理。国际贸易融资专业性较强,风险因素涉及层面相对较多,其风险管理是整个银行风险管理的有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具有自身的不同特性,必须在风险管理的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机制以及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转变,树立理性和符合市场需求的风险管理理念,健全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

  国际贸易融资需要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信贷业务知识,以分析评价客户的信用,具备国际结算知识,能够分析辨别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的风险,并掌握国际贸易知识以了解国际市场的变化特点,银行众多的分支机构难以配备足够的具备各种专业知识的人员,因此必须集中银行内部的精通国际结算业务及信贷业务的人才资源以评估客户的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根据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建立专业科学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信用评估体系,可成立与信用审批中心为并列或隶属关系的押汇中心以专业处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根据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和要求,有区别、有针对性地评估客户信用,控制风险。在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进行梳理和整合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整合和优化,提高产品的操作效率。

  3.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需关注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和担保方式不同,国际贸易融资更应关注进出口项目本身贸易背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或物流。选择从业时间长、信用良好、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客户提供融资,是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最佳途径。由于客户正常贸易产生的现金流为还款的第一来源,而公司的利润积累只是第二还款来源,客户在银行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的记录可为银行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因此,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

  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4.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丰富业务内涵。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

  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如根据企业改善财务报表和加快核销退税的需求,推荐使用无须担保的福费廷、应收账款买断、无追索权的国际保理业务等。

  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短期出口信用险项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集保险与融资于一身,投保企业既可得到付款的保证,又可得到融资的便利,出口商在向银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之前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无疑给融资银行多了一层保障,有利于申请企业取得银行的融资支持。

  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如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可利用银行提供的假远期信用证方式实现远期付汇的目的。

  5.认真研究国际贸易融资有关法律规定,防范法律风险。银行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立法部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应收集分析近年来我国关于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案例和资料,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据此不断改进完善自身的产品设计,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在银行内部建立规范化的业务操作程序,以经过仔细研究的合同文本凭证格式等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摩托车工业作为我国的传统工业强项,在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具有技术密集、劳动密集和资金密集的产业特点,对于我国的钢铁、电子、石油和橡胶等重要产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摩托车市场主要分为了三大层次,排气量为50ML以下、50ML-250ML和250ML以上的摩托车,即微型便携摩托车、经济型摩托车和运动豪华型摩托车。而意大利、中国和日本分别是这三类摩托车中的主要制造商,形成了“三足鼎立”的世界市场局面。但从目前摩托车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意大利国家由于劳动力成本日益增高从而将主要产品市场集中于欧洲等发达国家,特别是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排气环境规格的地区,继续扩大市场份额的可能性不大。而日本具有良好的技术优势和成熟的世界市场销售网络,以及目标市场直接设厂经营的成熟模式,其优势地位将有望继续扩大。而我国通过引进技术,充分利用国内廉价劳动力资源和海外投资设厂的成功尝试,具备同日本一较长短的实力。根据国际贸易市场数据显示,我国的摩托车出口数量稳步增长,已经成为第一大摩托车出口国家。目前我国摩托车出口充分实现了自主品牌生产出口,例如宗申、隆鑫、中裕、金城、力帆、南方轻骑和建设等中国知名品牌在海外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目前摩托车出口和诸多生产制造行业一样,其生产制造模式主要分为了签订合同、原材料和配件购入、生产制造、海外发货和售后服务五个环节。但货款的支付进度却与其生产制造模式不相匹配,目前主流的支付方式如下表:

  可以看到摩托车产品出口时,大部分货款在海外发货环节进行支付,其中绝大部分交易在出口摩托车后即期支付,余下的部分交易通常采取发货后进口商以延期支付的形式支付。针对这样的销售特点,目前主要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四种: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于摩托车出口贸易的多环节和分阶段的特性,摩托车出口商在销售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占压,其销售回款在出口后需要在摩托车到港或摩托车销售实现后才能正常回收。此时通常会花费去几个月左右的时间,使得出口商面临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和进口经销商违约的信用风险。对于一些资本金不足的摩托车制造商和规模较小的配件或贸易商,有限资金的占压将会严重影响其后的订单生产。在通常的贸易实务下,进口商还可能因为欺诈套汇等原因恶意拒绝接货,此时出口商将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进口商也在全额付款收货时刻承担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为了分析结构性贸易融资技术可否有效地解决摩托车出口融资问题,本文将以具体的贸易融资案例为场景,进行可行方案的尝试性设计。

  2012年2月3日,我国大型摩托车制造厂商A公司与非洲某国摩托车海外经销商B公司签订了10万辆双冲程摩托车出口贸易合同,货物单价为295美元/辆,合同总金额为2950万美元,预定一次性发货,合同规定的最后发运日期是2012年8月3日,采取海运和陆运联合运输方式,货运条款为CIF,运期定为2个月。销售条款为签订合同时,B公司提前支付30%货款,共计美元885万美元;余下款项将于货物到达目标市场实现销售后结清,通常情况为6-7个月,故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为托收项下的付款交单(D/A)。

  在该贸易场景下,大型摩托车制造厂商A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收到了30%的货款,也就是说A公司垫付了70%的合同货款,约2065万美元的资金,直至货到港并实现销售时,最短也是2013年2月3日,也就是说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因此该短期的贸易融资需求可以通过短期出口信贷来实现。因为摩托车属于机电产品,故中国进出口银行为该大型摩托车制造厂商A公司的该笔业务提供融资,同时也必须获得进口商B公司的银行提供的担保。提供的信贷金额总计2065万美元,期限为1年,具体的信贷产品可以多样化,接下来的各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将进行基于ROE的横向比较。

  按照摩托车出口贸易流程可以被划分为大致签订合同、原材料和配件购入、生产制造、海外发货和售后服务五个环节,那么在该贸易场景下,各个环节的资金缺口可以通过下表进行展示:

  在目前情况下,该出口商A公司还将面临1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主要原因是国际汇率市场和国内利率市场的剧烈波动。

  目前针对摩托车出口市场的四种主流交易模式――信用证(L/C)、电汇(T/T)、托收项下的承兑交单(D/A)和 托收项下的付款交单(D/P),各大银行能够使用的融资工具并不多,且只能针对特定的贸易流程。下面将以摩托车出口业务从合同签订时间点开始,列出相应的融资工具,从融资比例、融资期限、适用商品、结算方式和有无业务追索权等方面,对相关各种贸易融资工具进行综合比较。在银行具体实施贸易融资方案设计时,可以从中选取相应的融资工具和风险缓释工具来构建特定贸易场景的融资方案。

  根据上述分析,银行在可以从多种贸易融资工具和风险缓释工具中组建出多种贸易融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方案一:出口订单融资+出口托收押汇+外汇卖出期权+短期出口保险和国内贸易保险。操作流程为:(1)出口商A公司同进口商B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并支付定金;(2)出口商A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保险和国内贸易保险;(3)出口商A公司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出口订单融资,银行根据其资信情况和短期出口保险向其提供贸易融资;(4)出口商A公司购入原材料等进行生产,并按期发货,获得贸易单据;(5)出口商A公司凭借着发票和运单等贸易单据向出口地银行申请出口托收押汇,用以替换到期的出口订单融资;(6)B公司通过银行允许销售货物后资金归集于指定账户;(7)银行收到B公司全部销售回款后扣除出口订单融资本息后,将余款划入出口商A公司。

  方案二: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保理+短期出口保险。操作流程为:(1)贸易双方签订贸易合同,B公司作为买方提前支付定金;(2)出口商A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保险;(3)出口商A公司开立低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国内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4)出口A公司完成摩托车制造后装柜出港,获得全套单据。(5)出口A公司向银行申请国际保理,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地转让给银行,再用相关款项用于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同时由于不存在远期收汇的问题,故不必采用外汇卖出期权。

  方案三: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贴现+外汇卖出期权+短期出口保险。该方案的具体操作程序为:(1)A公司同B公司商定条款,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2)摩托车制造商A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保险;(3)A公司向出口国银行申请授信,以低保证金开立国内信用证,用于支付国内原材料和配件货款;(4)摩托车出口商生产完毕后进行装船发货,获得相应的单据;(5)出口商A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贴现获得资金用于偿付到期信用证;(6)出口商同时应购买外汇卖出期权以防范远期收汇风险;(7)银行通过海外银行获得进口商的销售后,扣除贸易融资本息后将余款划回客户帐户。

  方案四:存货融资+票据贴现+外汇卖出期权+短期出口保险和国内贸易保险。该方案的执行步骤:(1)A公司和B公司就摩托车出口达成协议并支付30%的货款;(2)A公司就该项交易投保短期出口保险和国内贸易保险,并依靠国内贸易保险的付款保证进行原材料和配件采购;(3)A公司完成订单后向海外发货,并要求进口商履行票据承兑手续。A公司再向出口国所在地的银行申请票据贴现,款项用于归还存货融资款;(4)此时A公司购买外汇卖出期权以应对外币汇率大跌的情况;(5)B公司实现销售后付款,出口地银行收回后扣除贷款本息后将余款归还给A公司。

  方案五: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货币互换+短期出口保险。本方案的履约步骤分别是:(1)A公司和B公司签订摩托车出口合同,B公司支付30%的货款;(2)A公司向出口方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3)B公司通过进口方银行出具的保函,向出口方申请以A公司和B公司合约为基础的出口买方信贷;(4)出口方银行分别向出口方和进口方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以及提供货币互换的服务;(5)A公司用信贷资金购买原材料和配件进行生产并发货;(6)B公司用出口买方信贷支付货款,待实现销售后归还出口买方信贷;(7)A公司收到货款时,如果结汇时汇率不利,货币互换业务可以很好地解决这样一个问题。

  以上五种贸易融资方案均能够很好地解决摩托车出口贸易项下的进出口融资需求,但是各个方案仍然各有各的的侧重点。方案五能够很好地利用国家信贷支持来开展外贸业务,重点适用于国家鼓励出口产品和重点扶植企业出口;方案四可以很好地利用摩托车零部件赊销后延后付款的宽容期,并充分利用存货来融资,可以有效解决部分企业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方案三和方案二均是出口企业利用较少的保证金来得到延期付款和融资的目的;方案一则可以将融资时点向前推至合同签订初期,能够解决部分原材料或配件商要求现款交易时的资金短缺问题。各摩托车出口商可以根据实际贸易交易的特点来选择符合其要求的融资方案。

  [2]李波.重庆摩托车出口东南亚国家的前景及对策分析.四川兵工学报2003(4):44-46

  [3]徐雪青.国际保理与传统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比较[J].商业现代化,2007(12):20-21

  摘要:在后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际经济在今后较长时间内仍处于缓慢恢复状态,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需求减弱,对我国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影响还将持续。在分析金融危机情况下出口企业资金压力和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应运用新型贸易融资帮助企业融通资金和规避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环节发生的资金和信用融通活动,其关键就是银行依托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和信誉捆绑,在有效控制授信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对进出口企业的资金融通。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既包括大型优质生产型企业,也包括一般的中小企业和纯外贸企业。本文所讲贸易融资一般仅指对出口商的贸易融资。通过贸易融资,出口商不仅可以获得资金,将商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而且可以分散或转嫁国际贸易中的国家风险、银行风险、汇率风险等不确定因素。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贸易融资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也越来越丰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成为进出口企业做大做强的强力外部支持,同时也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发生于2008年下半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至今影响持续。由于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链式传播明显,贸易融资风险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负面影响的扩撒而扩散,许多国家的进出口商因为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压缩业务或者破产,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运行遭受巨大影响,严重制约全球经济复苏。同时,这一形势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常运转,造成出口企业对外贸易风险大幅上升。

  1.贸易融资需求增加。在金融危机中,传统的出口市场由于需求锐减,一些进口商破产倒闭,造成国内出口商资金链近乎断裂。同时为了维持业务持续发展,一些企业需要转型,开拓国外新兴市场,一时间资金成了中小企业生存的关键,需求量剧增和供给不足加大了企业的融资缺口。

  2.银行对贸易融资重视不够。调查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3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全部商业贷款的15%。而外贸企业一般都是中小企业。另外在遭遇金融危机后,银行贷款更加慎重,强调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将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等同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忽视了贸易融资业务的自偿性特点,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融资困难。

  3.民间融资推高企业财务成本。金融机构的嫌贫爱富行为,往往将中小企业推向民间融资领域以解燃眉之急。民间资本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无法按照市场准则运作。一笔民间借贷利息可能是银行贷款的数倍,特别是金融危机情况下,民间融资利率悄然上升,较正规的民间融资市场,利率高的时候达20%,一般也有10%左右,那些不太正规的民间融资市场,利率更高,甚至达到40%的天价。

  1.进口商的客户风险。进出口贸易从谈判、签约到履约都是一种商业信用,因此,进出口双方的经营能力、工厂的生产能力等诸多因素均会影响到贸易能否顺利完成。任何一个不利因素的出现,都有可能导致经营失败,产生风险。客户风险主要表现为进口商面临资金流动性短缺而无法履约,以及进口商转移挪用销售回笼资金等情况。

  2.进口国的市场风险。主要是进出口商品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引起客户业务中止或亏损较大。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蔓延到国际贸易,一些大宗商品的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客户的支付能力出现问题。国际信用保险及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科法斯根据其位于全球65个国家的信用保险客户提交的赔偿申请数据显示,2009年前四个月的企业付款违约件数较上年同期上升45%,显示与金融危机有着紧密联系。

  3.相关银行的风险。进出口双方之间的交易属商业信用,进出口双方的银行对促进双方交易的顺利进行起着关键作用。只有选择具有良好资信的行,才能使贸易从商业信用转化为可靠的银行信用。有些银行因投资于美国次级债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而产生巨额资产损失,引起流动性紧张,资金支付困难。有些发展中国家银行对贸易及金融惯例了解不够或根本不按惯例办事,银行资信不佳的状况,导致应收款变为坏账,使客户蒙受损失。

  疾风暴雨式的2008年金融危机,在各国强力财政、货币刺激政策作用下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过度宽松的宏观政策只是掩盖了问题,而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尤其是我国不仅面临金融危机带来的外部冲击,更有自身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今后的3-5年还将持续。

  作为我国对外贸易主体的广大中小外贸企业,一方面要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同时又要规避交易对方的风险。如何解决这两方面的难题,就要跳出以信用证项下融资为主的传统方式,积极尝试新型贸易融资。实际中银行对于传统贸易融资的管理往往采取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办法,融资建立在对客户担保抵押的基础之上,中小企业一般缺少有效担保,所以这样的管理办法等于变相将中小外贸企业拒之门外。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外贸出口企业要解决融资和风险转移,就要积极尝试以保理、福费庭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为主的新型贸易方式,而这些融资方式所具有的无需担保抵押、风险买断和方便快捷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出口企业实现资金融通和风险规避的需求。

  1.保理。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定义,保理是指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据此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和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2.保理业务特点。在保理业务项下国内出口方在货物装船后就可以预先支付大部分的货款。具有较多优点:(1)一定程度上完全规避了不可预见的远期风险;(2)实现融资、无需信用额度限制;(3)适用多种结算方式;(4)提前办理出口退税。

  3.保理业务适用情况。(1)缺乏有效担保的出口商;(2)进口方不愿意采用信用证结算;(3)从地区国别来讲,比较适合欧美等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成熟社会。

  4.保理作用。在此融资方式下,保理商至少为出口商提供其中两项以上的服务:(1)贸易融资;(2)销售分户账管理;(3)应收账款的催收;(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从进口方的角度看,会得到一定期限的付款宽限时间,因此会积极合作。

  1.福费廷业务的含义。福费廷是指出口地的银行或专门的包买商对出口商持有并经银行担保的债权凭证进行无追索权购买的融资业务,也称包买票据。银行设计了基于一般商业企业风险的100%本金的无追索权买断业务,其实质是利用其海外分支机构对该业务项下海外债务人已经建立的信用额度来支持本地融资需求。本质上看,是将对出口商的追索权转嫁到了对进口商的追索权。

  2.福费廷业务的特点及适用情况。(1)福费廷业务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出口方可以得到无追索权的融资;(2)无需担保抵押或授信额度;(3)融资可以视为已经收汇,所以可以提前办理出口退税;(4)从国别来看,该业务适用于中东和其他中等风险的新兴市场国家。

  3.福费廷业务的作用。对出口方来说,该业务具有无追索权的融资,消除了企业未来收汇的不确定性风险;拓宽融资渠道,在转移贸易风险的同时,实现改善现金流,全面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

  l.背景。出口信用保险及其项下贸易融资(以下简称“信保融资”)业务,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一直发展缓慢。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美等我国主要产品出口地进口大幅降低。我国企业积极拓展非洲、拉美等新兴出口市场,这些国家地区往往具有内政不稳、外汇管制、信用环境欠佳等高风险特点,信保业务正好成为助推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2009年,出口信用保险全年承保金额达到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85. 8%。2010年以来,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势头更为迅猛,仅第一季度就实现承保金额285.7亿美元,同比增长253. 5%,占我国同期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0.2%,比2009年全年水平上升1.6个百分点。

  2.出口信用保险及信保融资。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为推动本国出口,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根据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协会的统计,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这一比例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信保融资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贸易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出口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

  3.信保融资的特点:(1)不受抵押、担保和授信制约,适合中小外贸企业;(2)融资币种可灵活选择,藉此规避汇率风险;(3)适用的结算方式多。信保融资涵盖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赊销等结算方式。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贸易融资业务虽然从产品品种和业务量来说已经有了长足进步,进出口企业使用贸易融资产品也较为普遍,但是在管理和操作等方面还相对较为粗放,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标准和操作流程也有待规范,与贸易融资有关的衍生业务发展存在欠缺。

  1.打包贷款,指银行对出口商凭其与进口商签订的商务合同和境外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本,为出口商在装船前对出口商品的采购、生产和装运等经营活动发放的专项授信。

  2.出口押汇,指出口商发运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向出口商有追索权地提供以出口单据为质押的资金融通的一种授信。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出口押汇可分为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项下的出口押汇。

  3.授信开证。指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时银行在未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进口商办理进口开证的一种授信业务。

  4.进口押汇,指进口商以进口货物物权做抵押,银行为其提供有追索权的短期资金融通的授信业务。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进口押汇分为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和进口代收项下进口押汇。

  5.提货担保。指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先于单据到达目的地。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为其向船运公司承运人或其人出具的提货担保书以提取货物的一种授信业务。

  6.授信开立保函,指银行受理客户对外开立保函时,在未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客户办理对外开立保函的一种授信业务。

  7.出口保理,指出口商发货后,采用商业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方式收取货款的情况下。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再由银行转让给国外进口保理商,由进口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与坏账担保。并由银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与收账管理的一种授信业务。

  8.出口商业发票贴现,指出口商发货后。采用商业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方式收取货款的情况下将应收账款转让银行,银行保留追索权地以贴现的方式买入出口商业发票项下应收款项,为客户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授信业务。

  9.进口保理,指进口商进口货物时。采用商业承兑交单(D/A)或赊销(0/h)方式支付货款的情况下,银行应国外出口保理商的申请,为国内进口商核定信用额度,从而向国外出口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资信调查、坏账担保等服务的一种授信业务。

  10.福费廷。指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出口商持有的、经银行保付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一种授信业务。

  由于规避监管部门制度限制或银行为了创造更大收益,从而推出部分与贸易融资业务所类似同样具有为企业提供融资或结算便利的业务,同样属于传统贸易融资业务以外的新型融资产品。

  1.海外代付。指在进口贸易结算项下,银行根据企业要求利用海外分支机构或境内外同业机构的资金代企业对外支付款项。到期由企业归还银行融资本金及利息,银行扣除价差后,将本金及利息归还代付机构。

  2.汇出融资,指银行占用企业授信额度或接受担保。以自有资金向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用于完成对应贸易项下支付。到期企业按照约定利率归还本金及利息。

  3.贸易融资组合。指银行将传统贸易融资产品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结合。从而为企业提供融资的同时,帮助企业顺应汇率变动预期选择有利的结售汇时点。

  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由于涉及到国际贸易、信用审查、同业协作、操作风险和政策限制等多方面风险,要求银行在开展过程中加强对企业信用状况了解,并建立完备的审核和内控制度。目前境内银行对贸易融资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内部管理体系有待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不够健全;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存在无序竞争和竞相降低风险审核标准问题:贸易融资专业人才队伍发展薄弱,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匮乏: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和监管协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因此要求监管者和银行需要从多方面,多层次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在推动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同时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为了解企业贸易融资产品使用现状,我们选择了29家企业就贸易融资产品的了解程度,使用贸易融资产品的频率和目的。选择贸易融资产品的决定因素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是绝大多数企业对贸易融资有需求并已使用贸易融资产品,但对贸易融资产品了解程度不深。被调查的企业中,有4家企业对贸易融资产品的了解程度仅限听说而已。绝大多数企业为一般了解,了解程度不深;8家企业(外商独资4家、中外合资企业3家、国有企业1家)表示不需要贸易融资或无所谓;1家外商独资企业表示需要贸易融资,但受限于授信额度而未使用。其他均表示需要并已使用贸易融资。对于不需要贸易融资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企业资金较为充裕;二是使用集团资金池,内部融资;三是来料加工、进出口等业务模式对资金需求不旺盛。

  二是企业和银行对贸易融资产品的定位一样:主要为了资金周转。少数为了规避汇率风险,极个别为了无风险套利。对于贸易融资产品的功能定位,绝大多数银行定位为资金周转,少数银行表示有规避汇率风险功能,只有1家银行表示有无风险套利功能。企业使用贸易融资产品的目的也与其功能相吻合,主要为了资金周转,少数为了规避汇率风险。极个别企业为了无风险套利。

  三是企业选择贸易融资产品主要考虑产品的费用和功能。银行为企业提品主要考虑企业的资质和授信额度。贸易融资产品的费用和功能成为决定企业是否选择贸易融资。以及选择何种融资产品的主要因素。企业的资质决定了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而这成为了银行决定是否为企业提品以及提供多少额度的主要因素。

  企业反映银行目前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种类基本能满足企业的需要,但在使用中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限制。

  一是产品的高门槛和银行低授信限制。某些银行贸易融资产品有门槛限制,例如对每笔交易金额的要求,门槛较高,企业较多业务因不满足门槛要求而无法使用相关产品。同时,银行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一般企业的授信额度有限,难以满足企业大量的融资需求。

  二是较高的产品费用推升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在24家使用过贸易融资产品的企业中,4家企业认为费用很高,15家企业认为高,只有5家企业认为较为合理。同时,企业对银行的收费和成本不是很清楚,并且有企业反映在津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费用要高于其他地方。较高的费用大大推升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使用贸易融资产品受到了较大的限制。

  三是产品可操作性不强,审批手续繁琐、耗时长。企业反映,目前银行对某些放款业务的审批,所需单证较为繁琐且要求较为苛刻,有些单证企业较难提交:审批时间较长,不能较为及时的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所融资金下发较为分散,不利于企业使用:有些产品流程较为复杂,企业较难操作。

  四是现有融资产品仍无法满足企业有关需求。现有出口贸易融资产品中,装运后的融资产品较多,装运前的产品较少且门槛较高,而企业装运前的融资需求又很多,很多有需求的企业被挡在门槛之外。同时,有企业反映,某些产品使用过程中因要执行海外银行政策,不太适合于大陆企业的实际运营需求。

  五是缺乏相关贸易融资的知识。由于贸易融资相关程序较为复杂,知识含量高,对操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有些企业反映,缺少贸易融资相关知识,对贸易融资相关产品认识也较为浅显,什么情况可以使用贸易融资,又可选择什么产品使用等问题。企业觉得有些难以应付。

  被调查的10家银行均表示,银行目前正在采取加大宣传力度。了解客户需求,加快新产品开发等措施,来积极响应和应对企业的需求。

  目前,各家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同质性较强。主要种类有:出口押汇、保理、福费廷、出口发票融资、打包贷款、出口信用证议付、信保项下融资、订单融资等产品。

  一是积极开发新产品。努力拓展新业务。各银行均表示已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和企业需求开发新产品,如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专门为企业量身定做了近50个产品,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正在着手信保项下的出口贸易融资和国际双保理业务,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天津分行正加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融资产品的开发。

  二是多措施增加企业授信额度,降低准入门槛。各银行表示对于企业授信以及单报措施上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如渤海银行与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结合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授信。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与一些大型国际物流监管公司合作,通过控制物权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并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大中型客户实行单报单批。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表示将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一是贸易融资的快速增长对国际收支失衡影响较大。银行贸易融资产品对外汇收支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贸易融资产品可以延长(缩短)付款(收款)期限,同时企业通过贸易融资产品还可以延迟结售汇时点,造成贸易项下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大量贸易融资产品的使用。存在导致或加剧国际收支失衡的风险。

  二是贸易融资存在投机套利的隐患。银行根据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预判不断开发新的贸易融资产品,在人民币汇率依然存在单边趋势的情况下。企业往往可以选择相关产品进行套利活动。例如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企业可以贸易融资来代替人民币贷款,或在境外代付时尽可能把应付货款直流境内等操作获取无风险的利益。

  一是贸易融资管理缺乏明确政策依据。统计监测存在薄弱环节。目前,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迅猛,产品不断丰富,但相关政策缺少统一规定。管理方式不明确,各银行对贸易融资的管理也不尽相同。对于贸易融资业务是否纳入国内外汇贷款管理缺乏统一的口径和标准。导致难以实时统计和把握贸易融资情况的变化,影响到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缺少对贸易融资产品的了解。目前,银行开发的贸易融资产品繁多,但业务的开办未向外汇局进行备案,不利于外汇局掌握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状况和产品对外汇收支形势造成的具体影响。

  目前对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统计制度还不完善,只有贸易信贷业务实现了通过系统进行登记和统计,而对于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则没有专门的统计制度,常常是根据需要临时要求银行报送相关数据,报送方式也以人工统计和纸制报表为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很难保证。完善对银行贸易融资产品的管理,首先应建立完善的贸易融资统计报告制度,明确数据报送口径,建立数据统计系统,只有准确掌握贸易融资数据,才能够做好分析预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银行贸易融资产品造成外汇收支与货物流在时间上错配,提前或延后了外汇收支和结售汇,贸易融资产品的大量使用必然会对国际收支形势产生一定影响,也形成了对外隐性的债权和债务。因此应加大对银行贸易融资产品对外汇形势影响程度的分析工作,为更加准确分析外汇收支形势提供保证。

  加强与银监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防止出现银行不顾风险盲目扩大贸易融资业务以及为争抢业务恶性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过去30年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小企业更加蓬勃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其在不断的发展壮大中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的数据,2009年中国出口占全球出口比重由上年8.9%提高到9.6%,已经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我国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由于其自身资金链的脆弱性,随时都有破产倒闭的风险。融资问题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瓶颈,国际贸易融资则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主要途径。

  在我国,20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成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外贸业务的重要融资渠道,规范的融资工具为我国企业发展国际贸易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据有关数据显示,在我国做贸易的企业利用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进行的融资行为仅占整个融资行为的20%,其中大型企业占有着相当大的比例,相应地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很小。由于其自身资质差、信用等级低等一系列因素,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优惠贷款,最便利、最务实的融资渠道便是国际贸易融资。若能够顺利融到所需资金,其生存发展便能顺利进行下去;若无法融到资金或融资过程出现意外,则会直接威胁到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一)在贸易融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中小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小企业注册资金普遍较少、进出口额较小。按照我国的规定,生产企业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流通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即可申请进出口权。中小企业的营业额从几万美元到几百万美元不等,大多都是几十万美元。

  第二,中小企业没有主导产品和品牌,没有比较优势。中小企业大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或者缺少实体店铺的贸易公司,没有自己的品牌和主打产品,综合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比较优势。

  第三,中小企业经营不稳定,难以获得银行融资支持。中小企业的业务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国际市场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中小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波动。银行由于无法控制这些未知风险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许多中小企业也缺少对外贸易业务经营管理的能力,有时还会因无法融到资金而主动放弃国外订单,这些问题都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业务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制约。

  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机构普遍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标准,我国的中小企业首当其冲。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和进出口额较小,同时财务信息又不透明,还缺少必要的抵押资产,造成信用度普遍不高,市场的认知度不够,融资能力偏低,,在不对称的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一般都被认为融资风险太大。同时,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实力不强,缺乏竞争性强的项目投资,很难进行独创性开发与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产品的开发,中小企业投资项目集中于附加值偏低、技术含量偏低的产业,参与资本市场的融资将面对很大困难。

  (二)对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能力较弱。国际贸易融资由于跨越国际和国内两个贸易市场,涉及银行和商业的双重信用,存在方方面面的风险。其中,贸易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资信风险和进出口企业资信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拿资信风险来说,商务部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外贸企业中只有11%建立了自己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这11%中又有93%是有外资背景的跨国企业。中小企业不重视资信状况的后果就是带来大量的海外欠账,目前海外欠款中的恶意欺诈已经占到所有欠款案件的66%。

  另外,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中小企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还会面临国家风险、外汇风险、各种贸易欺诈风险等诸多难以控制的风险。对于这些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融资的进程,并有可能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目前,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贸易融资工具的中小企业还不多见。

  (三)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缺乏了解。由于自身规模和资金实力的限制,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对国际贸易融资相关的业务并不熟练。在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更新换代日益加快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也不注意和银行及时沟通,无法及时获得适合自己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山西省运城县的一个例子显得极为典型。运城市临期县“美特”公司是一家苹果深加工企业,其产品100%供出口,在欧美、澳洲、东南亚市场非常畅销,经济效益好。外销订单纷至沓来,企业电话接单,不需要推销。该厂现有直接生产能力1,000吨,当年接单1,200吨,还有1,500吨的订单排队签单。企业总经理害怕接电话,问题就在“资金障碍”。企业新的生产线因为资金不到位而无法生产,流动资产奇缺。正值苹果收购高峰时,由于无流动资金,企业被迫给职工放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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