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首页[杏彩注册]主管
首页[杏彩注册]主管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
万泰-平台注册!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2-07-01 22:14    文字:【】【】【
摘要:万泰-平台注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万泰-平台注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393.8万元,同比下降15.44%,其中认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316.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82.5万元,较2020年的15,435.72万元由正转负,同比下降103.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945.97万元,同比下降 433.04%,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9,330.31万元,你公司扣非净利润连续九年为负值。

  (一)说明认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内容和扣除原因,核查是否存在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如否,对照收入结构说明理由,如是,说明未扣除的原因;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机械装备业务、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及光伏组件业务。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有:①技术服务收入,主要系提供技术服务收取的款项;②租赁收入,主要系收取的设备、厂房、办公楼、门面房租金;③模具销售收入,系销售给电动汽车厂商的模具收取的款项;④其他收入,包括外协加工费、维修费以及边角料销售等收取的款项。公司认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23,169,852.94元,扣除的原因主要系该类业务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偶发性和不可持续。

  上述其他业务收入中,模具销售收入17,623,243.00元系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从供应商处定制模具,并按照订单生产产品销售给客户。由于部分模具费用由客户承担且产权归客户所有,公司将此类模具销售给对应客户,该类销售具有商业实质,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结合你公司扣非净利润连续九年为负值的原因、公司发展战略与趋势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由原先单一的液压成型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变更为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及新型智能机械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从 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向光伏组件领域进行布局和拓展。公司近九年扣非净利润为负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7年以前,公司传统机械装备业务主要应用领域是建材和冶金行业,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较大,销售增长受制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缓慢,行业存在整体需求疲软,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传统机械产品营业收入逐年减少和毛利率下降。同时,期间费用基数较大,固定的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从而导致经营性净利润连续为负。

  公司于2016年对机械装备业务进行资源整合、重新制定发展战略,定位高端机械产品,发展智能化装备及相关配套自动化整线年呈现出了一定的效果,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收入开始有所增长。但由于公司加大对机械装备产品进行升级换代及产品线优化整合,产品升级换代的研发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幅增加,造成机械装备业务虽然有所起色但仍未能对公司利润作出贡献。

  公司复合材料业务稳定增长,2016年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0.99%,开始超过公司传统液压装备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也逐年增长。造成公司2013年-2017年利润均为负值且亏损幅度逐年扩大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公司的传统液压装备业务亏损。

  2018年-2019年,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政策影响,下游客户所承接的PPP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暂停开工、缓建和工程实施进度滞后;受全球贸易争端的影响,公司的出口业务大幅减少;受宏观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和汽车产业大幅下滑等诸多因素影响,导致复合材料建筑、汽车等轻量化制品的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降。同时,公司在加大对复合材料制品业务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营销推广,造成公司期间费用和研发费用较往年有大幅增长,且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扣非后净利润出现亏损。

  2021年度汽车轻量化制品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产品毛利率也稳步提升,但由于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类业务的调整,以至于子公司海源新材料仍未能盈利。

  公司加大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产品线优化整合,生产聚焦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产品及固定资产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同时针对部分客户出现信用恶化,诸如被列入失信名单,或与银行发生诉讼,造成还款能力变差等情况,对该部分信用较差的应收客户未来回款能力进行了重新估计,并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对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同时,公司为盘活存货资产,加大冗余物资处置力度,折让销售冗余滞销物资,也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了影响。

  2020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东海诚投资、股东李明阳及海源实业与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2020年7月23日,海诚投资及上银瑞金与江西嘉维的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甘胜泉。

  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成本上升、国际业务开展等困难和挑战,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战略发展方向,推进已有产品结构升级及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受全球疫情复杂形势及海外物流运费暴涨影响,公司机械装备国际业务工作开展难度加大,但公司调整定价策略,关注成本和效益。复合材料方面,受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爆发式增长,公司抓住战略机遇,将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发展重心转移至汽车轻量化业务。公司建筑模板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且建筑行业资金周转率低,账款回收难度高,经综合考虑,海源新材料将其持有的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5%的股权转让。2021年,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以及人员配套等措施,持续推进光伏组件项目的建设。

  公司将发挥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生产和工艺的优势,以汽车轻量化业务为重点,开拓新客户,加强与上游供应商及其他伙伴的开发合作,持续关注新能源汽车领域,在目前已有的应用产品基础上,利用公司产品已积累的品牌、技术及品质优势,丰富产品结构,拓宽轻量化部件的应用场景,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

  智能化装备及相关配套自动化整线是机械装备业务未来发展的趋势。公司将继续发挥品牌及行业领先优势,提供高质量、稳定运行的产品与服务,关注制造成本和效益,调整产品定价策略,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克服成本压力。

  公司将把握光伏行业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时间窗口,继续在组件等光伏产业上布局。根据光伏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的发展趋势,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不断开发、量产新技术产品,助力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的降低和行业的进步。向数量规模化及产品高质量方向努力,重点打造技术领先、成本领先的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21年中国汽车市场在芯片短缺、原材料上涨、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下,仍然实现大幅度增长。为稳定新能源汽车长期良性发展,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政策,为补贴政策精准执行提供了依据,有力支持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同时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的新阶段,呈现出市场规模和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据中汽协预测,预计2022年电动车总销量将达到500万辆,同比增长高达47%左右。预计在接下来的四年中,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继续呈现扩大趋势,公司汽车轻量化业绩有望持续稳定增长。

  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LFT-D、SMC及HP-RTM等工艺技术的企业之一,并将这些工艺运用于生产乘用车、商用车的外覆盖件、内结构件等汽车轻量化车身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的外覆盖件,从而扩大轻量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应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巩固存量订单,优化客户结构,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

  液压成型装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这将为装备制造业创造规模庞大的更新需求和新增需求。因此,液压成型装备制造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环境。为响应国家“智能制造2025”战略规划,机械装备业务将继续朝着自动化、智能化及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在液压成型装备行业中,公司是产品门类最广、规格最多的全球领先企业之一,是国内一家具备压机及整线集成的供应商。但由于经济环境未能在短期内获得较大改善,上述先进优势难以发挥,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降本增效。

  2020年9月,我国宣布“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双碳目标。遏制碳排放,共建美好家园成为各国的共同愿景,新能源革命是大势所趋。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光伏发电具有成本低廉、清洁环保、用之不竭等显著优势,逐渐成为各国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实现未来“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到2022年,随着产业链各环节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组件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光伏系统初始投资成本将有所下降。据PV InfoLink的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光伏组件产量继续保持了全球第一,光伏组件产量182GW,同比增长46.1%。机构预测,2022年大尺寸组件产能将达到349.9GW,合计市占比74.6%,其中210组件产能达到206.8GW,市占比44.1%。伴随政策持续利好、硅料价格趋稳、国内外光伏需求放量等因素,2022年度组件需求有望增长,将进一步推动大尺寸高功率组件的应用推广。

  高效组件项目 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首期375MW高效光伏组件实验线月试生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启动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于2022年4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于2022年 5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并于6月与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签署《合作终止协议》;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开始启动第二期的建设。 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编号:2021-02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3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9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05)、《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0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2-033)、《关于签署合作终止协议的公告》(编号:2022-045)等相关公告。

  600MWHJT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 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已完成投资主体的工商注册登记、项目备案手续,已采购部分设备,部分进口设备物流及报关速度放缓,预计于7月完成报关手续,若项目实施顺利,第一条生产线月进行产线调试。 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项目投资的公告》(编号:2022-042)。

  框架协议的投资项目 项目未签署正式协议 公司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签订了《高邮市招商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为推动原协议的履行,公司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江苏华晖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新能源产业框架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订高邮市招商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编号:2021-092)。

  公司与高邮经济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证券、华能国际江苏能源公司、江苏华晖新能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及采购框架合同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是各方合作的指导性基础文件,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上述项目公告的项目总额为计划投资金额,后续公司可能会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扶持政策、疫情管控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存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时间等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上述项目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对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预判,但可能存在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审批、技术设备及商业化运营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或项目实施但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上述回复内容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在财务、经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2017年2月28日修订),公司在财务、经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详见下表:

  3.5 投资者未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否

  综上,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2.50万元,是由于票据结算量加大所致。由于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结合公司业务模式、行业特点、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机械装备业务、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和光伏组件业务。公司产品为自主营销,产品销售以赊销模式为主。公司对相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业务规模等情况进行评估,划分重点客户和一般客户,对不同客户予以不同的信用期(赊销期),公司的平均客户信用期为发货日后60-120天。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无重大调整。

  造成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变动幅度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变动所致,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变动如下:

  收到其他往来变动主要原因系2019年末大额往来于2020年度收回,2019年度因公司调整未来战略规划等原因终止了部分采购合同,这些采购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终止,未发生相关违约支出,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较大影响,此事项以前年度未产生,并不具有持续性。2020年度针对此类预付款项,不再作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报,而是作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列报,2021年度不存在该类款项大额退回的情况,故2021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小。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购买商品采用票据结算金额增大所致,具体金额如下:

  2021年度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明显变化、行业特点、售价及成本变动对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未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主要为票据结算量增大、2020年度存在大额采购款退回所致。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较为合理。

  (2)复核收入相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应的验收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的检查情况,分析并确认交易的实质,检查收入确认条件的依据。重点检查贸易类收入商业实质,并检查按总额法确认该类收入是否正确;

  (4)检查营业收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5)了解海源复材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识别可能导致对海源复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6)与海源复材管理层讨论其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进行评估所遵循的程序、评估依据的假设、管理层的未来应对计划以及管理层的计划在当前情况下是否可行;

  (7)与海源复材管理层分析和讨论现金流量、盈利及其他相关预测并评估上述预测的可实现性;

  我们对海源复材编制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源复材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我们出具了《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22)0079号)。

  经核查,除其他业务收入23,169,852.94元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与主营业务收入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1年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报告正文中未提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问题二、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亿元,计提坏账准备1.66亿元,计提比例为61.69%。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22.61%,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58亿元,占比为50.9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前十名账面余额合计0.97亿元,计提比例均为100%。另外,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0.5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10.89%。

  (一)列表说明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确认的具体情况,包括前十名应收款项的客户名称及对应的销售收入、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减值迹象形成时间及原因、前期减值计提的具体情况、减值方法较以前年度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前十名应收款项主要产生于汽车零配件业务、建筑模板业务以及压机销售业务;截至 2022年4月30日,前十名应收款项回款37,300,436.93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第一名、第二名、第七名为销售建筑模板形成的应收款项,其中第一名、第二名已全额计提坏账,全额计提坏账原因详见回复下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原因解释;第七名也为模板销售客户,账龄都为一年以内,期后收款情况正常;

  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都是销售汽车零配件形成的应收款项,汽车零配件为公司的核心业务,账期一般为月结90天,客户收款情况总体良好;

  第八名、第九名、第十名为销售压机形成的应收款项,账龄较长,且期后未回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全额计提坏账原因详见下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原因解释。

  名次 客户名称 2021年度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审定数 期末坏账准备 减值迹象形成时间及原因 账龄 期后回款 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计提情况

  (1)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实业”)系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在台湾地区建筑模板产品的代理商。2016年5月海源新材料与汉源实业签订了《易安特模板买卖合约》(合同编号:HYNM03-20160505-001),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本合同所有订单的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货到目的港后第四个月开始付第一次付款。第一笔订单分30个月结清,第二笔订单分29个月结清,第三笔订单分 28个月结清,以此类推,所有订单款项付款分期期限逐月递减,所有款项于2019年5月前结清。”

  截至2019年5月末汉源实业未按合同约定结清货款,经业务部门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催收无果,客户均以库存较大为由无法按合同约定付款。2019年12月海源新材料对汉源实业提起法律诉讼。基于汉源实业是一家台湾公司,即使胜诉跨地区执行将面临难度大、时间长等问题,故海源新材料于2019年12月对该笔应收账款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双方于2020年11月双方开始谈和解事宜,2020年12月后海源新材料收到汉源实业支付的50万元货款,同月海源新材料撤诉,案件受理费208,820.70元,减半收取104,410.35元。2021年3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汉源实业自2021年2月起每月底前向海源新材料支付不少于人民币100,000.00元。自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已收款1,528,248.2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收汉源实业账面余额31,247,149.77元。

  (2)福建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为福建登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众诚”)为建阳区凯旋城项目的建筑方,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分别于2014年8月、2014年12月与福建众诚签订《模板租赁合同》和《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合同编号:HYNM03-20140826-001、HYNM03-20140826-002、HYNM03-20141208-001、HYNM03-20141208-002),为福建众诚提供模板租赁及模板安装的分包业务。由于建阳区凯旋城项目的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无法支付工程款,开发商就以房产抵债的方式支付工程款给福建众诚,故福建众诚与海源新材料分别于2016年7月、2017年12月签订以房产抵债的协议,以4套商品房、3套店面共计作价3,938,153.00元,用于抵付同等金额的工程款。2018-2019年期间海源新材料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催收福建众诚,要求其支付剩余工程款,福建众诚均以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未收到开发商的工程款为由,始终不支付工程款给我公司。因催收困难公司于2019年12月对福建众诚提起法律诉讼。海源新材料起诉后,发现福建众诚无法偿还该债权。经查询天眼查显示,截止2021年12月,福建众诚已有50条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记录。基于福建众诚涉诉案件过多,存在资金回收的风险,海源新材料已对该笔应收账款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福建众诚账面余额18,651,637.15元,后续公司将通过谈判、诉讼等手段继续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催收。

  (3)客户第三名至客户第七名系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核心客户,以上客户在报告期内均按合同约定正常回款,未发生应收账款逾期等相关情况。

  (4)贺州市冠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冠成”) 与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于2017年4月7日签订《液压砖机及配套设备买卖合同》及《安装合同》、《加气切割机及配套设备买卖合同》及《安装合同》,合同总价2,539.50万元。2017年12月智能装备销售1台套 HFT90液压砖机220.00万元、2018年3月销售1条加气线月销售液压砖线万元,期间产生代垫运费60.80万元,2019年6月完成砖线月起,贺州冠成均未付款。经业务部门通过上门及电话方式催收追讨未果,经工商信息查询,贺州冠成涉及多起诉讼2020年7月,贺州冠成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基于上述情况,2020年12月智能装备对该笔应收账款按100.00%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513,841.53元,报告期内,公司查询到贺州冠成在2021年7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判定尾款存在回笼困难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该笔债权,后续公司将通过谈判、诉讼等手段继续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催收。

  (5)陕西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陕西创源智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新智汇”)与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合同总价14,900,000元人民币 )、2015年10月5日签订两份《海源LFT-D全自动生产线辅助设备买卖合同书》(两份合同总价2,934,000元人民币)、2015年6月1日签订《海源LFT-D全自动生产线配件及辅助设备买卖合同书》(合同总价2,039,783.80元人民币)。截止2016年11月海源复材对陕西新智汇销售金额共计19,873,783.8元人民币。自2018年10月起陆续归还小额货款,本报告期共累计收到尾款30.9万元。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991,940.53元,后续公司将通过谈判、诉讼等方式继续对该款项进行催收。

  (6)2014年8月公司与山东美尔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尔佳”)签订《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型号规格为HE型,合同总额1,700.00万元。2015年5月25日,山东美尔佳与浙江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签订了编号为浙建租赁(15)直字第1507403100号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6个月。同时公司与浙江建设签订了《厂商保证合同及保证金协议》(该担保事项详见《关于2018年度至2019 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8-040]),支付厂商保证金850,000.00元、抵押办理保证金850,000.00元,并为山东美尔佳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因山东美尔佳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浙江建设将其诉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根据(2018)浙0103执2506号执行通知书,我公司代山东美尔佳归还共计人民币9,406,969.00元,并于2018 年8月确认对山东美尔佳的应收账款9,406,969.00元。2019年5月28日公司向闽侯法院申请立案,追讨该笔应收账款。2019年10月24日开庭,2019年11月13日闽侯法院做出判决【(2019)闽0121民初3682号】山东美尔佳偿还海源公司8,906,969.00元及利息。经天眼查查询,截至2020年12月,山东美尔佳有38条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记录,并于2019年7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1月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基于上述情况,2020年末,公司对山东美尔佳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906,969.00元按1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12月11日山东美尔佳被济宁市兖州区法院裁定合并重整,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目前正在等待破产法院裁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906,969.00元,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综上所述,本公司减值损失的计提参考了历史信息并结合当前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前十名均100%计提的原因,相应销售发生时间、金额、历年及累计回款金额及比例,在此基础上说明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谨慎合理;

  自2019年至今,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针对应收账款问题进行整改,对于存在偿还风险的债务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集中催缴。报告期末单项

  计提100.00%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7,052,642.62元,占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35.99%,相关应收账款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款项 性质 销售发生时间 销售金额 累计回款金额 全额计提坏账原因

  10 澜沧鑫鑫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80,000.00 2-3年 货款 2016.3、2016.5 4,554,738.80 3,134,000.00 澜沧鑫鑫与光大银行签订设备按揭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公司2018年度买方信贷违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确认无法收回,详见单项计提的具体原因(10)

  (1)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实业”)系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在台湾地区建筑模板产品的代理商。2016年5月海源新材料与汉源实业签订了《易安特模板买卖合约》(合同编号:HYNM03-20160505-001),合同第四条第 2款约定:“本合同所有订单的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货到目的港后第四个月开始付第一次付款。第一笔订单分30个月结清,第二笔订单分29个月结清,第三笔订单分28个月结清,以此类推,所有订单款项付款分期期限逐月递减,所有款项于2019年5月前结清。”

  截至2019年5月末汉源实业未按合同约定结清货款,经业务部门多次催收无果,客户均以库存较大为由无法按合同约定付款。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收汉源实业账面余额31,247,149.77元。2019年12月海源新材料对汉源实业提起法律诉讼。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报告期初海源新材料对该笔应收账款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海源新材料撤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汉源实业自2021年2月起每月底前向海源新材料支付不少于人民币100,000.00元。由于款项支付存在不确定性,故仍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福建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名为福建登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众诚”)为建阳区凯旋城项目的建筑方,子公司海源新材料分别于2014年8月、2014年12月与福建众诚签订《模板租赁合同》和《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合同编号:HYNM03-20140826-001、HYNM03-20140826-002、HYNM03-20141208-001、HYNM03-20141208-002),为福建众诚提供模板租赁及模板安装的分包业务,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应收福建众诚账面余额18,651,637.15元。由于建阳区凯旋城项目的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无法支付工程款,开发商就以房产抵债的方式支付工程款给福建众诚,故福建众诚与海源新材料分别于2016年7月、2017年12月签订以房产抵债的协议,以4套商品房、3套店面共计作价3,938,153.00元,用于抵付同等金额的工程款。2018-2019年期间海源新材料多次催收福建众诚,要求其支付剩余工程款,福建众诚均以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未收到开发商的工程款为由,始终不支付工程款。因催收困难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对福建众诚提起法律诉讼。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报告期初海源新材料已对该笔应收账款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起诉后,发现福建众诚无法偿还欠款,为避免诉讼费用进一步增加,尽量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决定撤诉。

  (3)2017年4月7日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与贺州市冠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冠成”)签订《液压砖机及配套设备买卖合同》及《安装合同》、《加气切割机及配套设备买卖合同》及《安装合同》,合同总价2,539.50万元。2017年12月智能装备销售1台套 HFT90液压砖机220.00万元、2018年3月销售1条加气线 月销售液压砖线万元,期间产生代垫运费60.80万元,2019年6月完成砖线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513,841.53元。自2019年4月起,贺州冠成均未付款。经工商信息查询,贺州冠成涉及诉讼风险较多,且贺州冠成几家股东之间纠纷已造成资金链断裂,目前生产已停滞,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尾款难以收回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初智能装备对该笔应收账款按100.00%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2014年8月公司与山东美尔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尔佳”)签订《海源 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型号规格为HE型,合同总额1,700.00万元。2015年5月25日,山东美尔佳与浙江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签订了编号为浙建租赁(15)直字第1507403100号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6个月。同时公司与浙江建设签订了《厂商保证合同及保证金协议》(该担保事项详见《关于2018年度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8-040]),支付厂商保证金850,000.00元、抵押办理保证金850,000.00元,并为山东美尔佳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因山东美尔佳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浙江建设将其诉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根据(2018)浙0103执2506号执行通知书,我公司代山东美尔佳归还共计人民币9,406,969.00元,并于2018 年8月确认对山东美尔佳的应收账款 9,406,969.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906,969.00元。因山东美尔佳涉及多起诉讼且已停产,目前已资不抵债。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末,公司对山东美尔佳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906,969.00元按1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5月28日我公司向闽侯法院申请立案,追讨该笔应收账款。2019年10月24日开庭,2019年11月13日闽侯法院做出判决【(2019)闽0121民初3682号】山东美尔佳偿还海源公司8,906,969.00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美尔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未如期归还欠款,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12月11日山东美尔佳被济宁市兖州区法院裁定合并重整,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

  (6)2013年7月公司与德州北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北辰”)签订HE600-40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第一期付款50.00万元,第二期付款400.00万元,其余货款900.00万元以银行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支付”。经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租赁”)审核,2014年1月7日批准“设备租赁金额1,000.00万元,租期36期”。至此债权债务转移1,000.00万元至西门子租赁。截至2014年3月公司已按合同将设备交付完毕,德州北辰尚欠公司货款303.72万元。因德州北辰逾期未偿还租金,被西门子租赁起诉,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7日判决承租人德州北辰应向西门子租赁支付到期未支付租金及利息共计9,693,224.95元。2018年4月2日西门子租赁发函根据保证协议“保证金返还方式”的约定,将公司在其账上138.10万元保证金冲抵德州北辰欠款。自2018年起公司业务人员多次催收,均无果。经了解德州北辰已停机停产,已于2019年5月21日被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德州北辰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报告期初公司已对德州北辰应收账款余额441.82万元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2013年3月22日公司与安徽省源辉循环经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源辉”)签订《HF1100C全自动液压墙体砖压砖机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安徽源辉2014年10月11日与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按揭贷款,借款期限24个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安徽源辉未按时归还按揭贷款,公司自2015年2月开始代垫贷款利息。安徽源辉已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安徽源辉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报告期初公司已对安徽源辉应收账款余额3,923,508.67元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2014年9月12日我公司与宜章县和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章和田”)分别签订《切割机及配套设备买卖合同》、《砖机及配套设备买卖合同》、《现场配套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为1,006.29万元,其中设备价款 944.80万元,管理费及运费为61.4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宜章和田支付设备价款 50.00%(472.40万元)首付款,余50.00%(472.40万元)向光大银行办理设备按揭贷款。2014年12月16日宜章和田和光大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期限2年,按月还款。我司提供全额保证金担保。截止2015年11月宜章和田共归还光大银行8期借款。因宜章和田未按时归还按揭贷款,2016 年12月2日光大银行向公司寄发编号为GDHD2016011的“履行连带保证责任通知书”,通知由我公司代为清偿宜章和田逾期的按揭款本金及利息,2016年12月15日光大银行从我司保证金账户划扣2,951,000.00元。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向闽侯法院递交起诉状,2019年9月3日闽侯法院立案,2019年12月17日闽侯法院出具(2019)闽0121民初5246号判决书,判决宜章和田偿还公司欠款3,329,235.00元及利息。2020年3月31日,因宜章和田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终本。由于宜章县和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报告期前公司已对宜章和田应收账款余额3,300,800.00元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大庆安厦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存在多个被执行终本案件,已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预计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本报告期初公司已对大庆安厦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2,477,973.69元按100.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根据福州仲裁委员会(2019)榕仲裁793号文件,澜沧鑫鑫建材制品有限公司需偿还海源复材1,450,738.80元及利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客户尚未偿还该款项,该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民间借贷案件,已被列入被执行人。预计未来无法收回款项,故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20,738.80元。

  针对以上(1)至(10)所述客户及其他剩余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的欠款情况,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规定将上述应收账款归类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并按照应收账款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多次向上述客户催收均未能收回款项。同时查询工商等信息,上述企业经营异常,诸如停产、资不抵债,涉及大量诉讼纠纷、股东股权冻结、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截至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日,也均未收回上述客户的欠款。综上,经公司管理层分析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于破产等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客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企业,回款风险大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对于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企业,回款风险小的,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客户协商并制定多渠道催款计划。

  (三)说明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高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在此基础上说明公司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谨慎合理;

  公司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系前期模板业务以及压机业务的销售收入形成。并且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多为单项全额计提坏账的款项,且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98.27%,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低。

  根据上表同行业数据比较可知,各公司对3年以上应收账款均计提了较高的坏账准备,而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与行业相关,机械设备业务明显高于汽车零部件公司。公司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高主要系前期建筑模板业务以及压机业务的销售收入累计销售金额较大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前期相关收入确认与同行业一致,谨慎合理。

  (四)说明应收账款核销的具体情况和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及原因,近三年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公司采取的催收、追偿措施及实施效果,本期核销金额、核销原因以及履行的核销程序。

  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9,487,565.46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15,926,734.86元。核销的客户单位主要原因是与客户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经营异常无法联系、催收无果等,存在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确切证据,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出于审慎性原则,经公司管理层讨论研究决定,对公司账面中账龄较长、经多次追讨以及有确凿证据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账龄 核销时坏账准备余额 2020年末坏账准备余额 2019年末坏账准备余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单位名称 账龄 核销金额 核销时坏账准备余额 2020年末坏账准备余额 2019年末坏账准备余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由上表可知,本期核销应收账款9,487,565.46元,核销其他应收款15,926,734.86元,核销账龄基本都为三年以上,均为销售产品、采购商品过程中产生;

  (1)了解减值损失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设计是否合理,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对于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控制测试;

  (2)分析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款项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计提比例、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等,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款项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对重要应收款项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和期后回款或收货检查程序,评价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及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6)检查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应收账款对方单位以及账龄中三年以上重要的应收账款对方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11)与管理层访谈,了解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高的主要原因;

  (16)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检查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确认合理,未发现其存在重大错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经核查,我们认为应收账款10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前十大客户,计提原因合理,前期相关收入确认谨慎合理。

  (3)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较高是合理的,前期的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期应收账款核销金额准确,履行了必要的核销程序。

  问题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7,326.96万元,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为4,701.53万元,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23.42%,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 43.40%。另外,报告期内,你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2,751.74万元,上年计提10,117.87万元,同比下降 72.8%,其中2021年度发出商品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万元。

  (一)按照公司产品类型分类说明报告期内存货的存放位置、品类名称及账面金额、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并说明对应仓库的仓库名称、地理位置、建筑面积、自有还是第三方仓库;

  产品类别 品类名称 账面金额 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仓库名称 地点位置 建筑面积 是否自有仓库

  压机及整线 铁岭外购毛坯库、铁岭五金电器库、铁岭钢材库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3,903.55平方米 是

  复合材料业务 原材料 8,643,383.05 34.95 汽车原材料一库、化学品库、综合品一库、综合品二库、劳保仓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2号 95,522.95平方米 是

  发出商品 16,753,394.92 553,728.64 宁德中转仓、郑州中转仓、沈阳中转仓、溧阳中转仓

  光伏组件业务 原材料 183,174.55 原材料仓 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46,194.35平方米 是

  压机及整线装备业务仓库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光伏组件业务位于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均为租赁房产,但均为自有仓库,公司不存在第三方仓库的情况。

  (二)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材料名称 期后原材料价格变动(2022年1-4月平均价格)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产品名称 期后产品销售价格(2022年1-4月平均销售价格)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1)公司期末存货主要系压机及整线装备业务以及复合材料业务的存货;截至到报告日,复合材料业务在手订单约为109,929,060.25元,远超过复合材料业务期末存货余额;压机及整线装备业务的存货中发出商品和在产品总额为64,150,129.21元,对于该部分产品,截至到审计报告日,已签合同金额为

  150,269,817.70元,预收款项为62,673,530.81元,预收款项已基本覆盖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金额。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定存货跌价准备政策,报告期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具体政策如下: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已过期、已变质、已损坏且无转让价值的可变现净值为零的存货,1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27.41%,高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大的原因主要系部分产成品处于滞销状态,且市场竞争力较弱,按照预期折让的销售价格扣除相关税费之后,得出可变现净值。按预期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库龄较长,按照现行市场价格测算出原材料的市场价值,新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考虑到在产品为处于滞销状态的产成品的零部件,预期企业在可预计的将来不会将其加工成产成品并考虑处置该部分存货,以收集到的基准日近期的再生资源收购单价与盘点后确认的产品重量相乘并减去相关税费及销售费用得出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聘请专业机构对库龄3年以上的滞销或是已无使用价值的存货在2021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闽中兴评字(2022)第PV30013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据此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说明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说明发出商品占比较高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少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形。

  单位名称 发出商品金额 占期末发出商品的比例 合同签订时间 销售合同金额 产品发出时间 结算安排 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结转情况

  新疆巨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000,737.99 8.51% 2021.02.22 7,500,000.00 2021年4月、9月 设备合同的约定一般是预付30%合同生效,提货款60%,安装调试后付5%,正常运行之日起6个月内5%。 受疫情影响尚未完成最终的验收

  由上表可知,发出商品均系根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安排发货,未及时确认收入主要系在手订单暂未发货,已预收货款;压机以及整线装备产品需要调试验收,对方单位暂未验收调试合格。

  (2)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

  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主要是由公司的主要产品特点决定的;公司的在产品主要为压机以及整线装备产品,以销定产,在接受客户的销售订单后进行生产。期末发出商品较大主要系对新疆巨科等的发出商品;由于疫情影响,客户的生产经营受到了较大影响,该部分产品尚未完成最终的验收调试环节,故未确认收入。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公司账面上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是合理的。

  2021年度,公司继续强化产品销售管理,及时跟进各产品的销售进展,严格规范产品的成本归集、分配与成本结转,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都在正确的期间确认,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截止恰当。

  (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公司发出商品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抽取期末发出商品金额重大及发出时间较长的重要客户进行视频或电话访谈,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核实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的完工状态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3)实施函证程序,对期末发出商品金额重大及发出时间较长的客户发函,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4)执行细节测试程序,获取发出商品明细表,检查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物流单、期后签收单、期后验收单和期后回款记录等;

  (5)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期末发出商品同比波动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合同负债占发出商品售价比例的合理性。

  (6)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管理层对存货的售价,以及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的金额作出的判断假设是否合理。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发出商品销售具有经济实质销售,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合理。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形。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建工程期初余额 6,998.7万元,期末余额6,410.43万元,其中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共6项,预算数合计135,108万元,报告期内增加2,803.25万元。另外,报告期内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815.82万元。

  1、说明各项在建工程的具体用途、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展、资金来源,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是否匹配,与公司当前的产销情况是否匹配,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具体建设进展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具体用途 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是否匹配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资金来源

  中大型客车碳纤维车身部件和管件及聚丙烯微孔发泡板生产项目 2018年5月 暂停 14,629,050.29 14,629,050.29 建设厂房过程,供生产使用 否 8.73 自有资金

  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及生产线 项目已终止 否 42.00 募集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长期资产减值政策,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简称AAL项目)系由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意大利Ranger Compositi S.R.L合作研发的项目,2019年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汽车行业整体走势不达预期,乘用车行业整体发展低迷,该项目未能如期投产,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于在建工程中核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24,956,736.00元。

  2020年4月20日,公司获取了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20)第JU30012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成本法对在建工

  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意大利Ranger Compositi S.R.L签订和解协议,由于碳纤维成本居高不下,双方合作项目仍不具备市场前景,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所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包含上述AAL项目在内)。公司将AAL项目工程的处置权移交给意大利Ranger Compositi S.R.L,双方所有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清偿完毕,故于期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时点,转入是否合规、及时,期末在建工程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中大型客车碳纤维车身部件和管件及聚丙烯微孔发泡板生产项目 14,629,050.29 14,629,050.29 暂停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可转为固定资产。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针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一般指: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若判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条件,便将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若判断项目尚未满足结转固定资产条件,如未进行调试、安装等工作,便在报告期内不进行结转固定资产,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合规、及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了解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4)对公司期末大额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实施盘点,关注期末资产现状及使用情况,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规划及经营现状,判断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转入固定资产合规、及时;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问题五、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2,533.41万元,同比下降74.59%,短期借款余额5,539.73万元,流动负债合计29,120.47万元,现金比率8.7%。

  已背书未到期的高风险承兑汇票 44,227,113.50 未发生逾期票据

  综上,公司流动负债均按正常账期及还款要求正常还款,未发生逾期债务相关情况。

  (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等因素,评估公司的偿债能力,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如是,请及时、充分提示风险。

  由上表可知,本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没有太大的波动,因此,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有所增加。

  公司将加大营销措施及力度,努力提高营业规模,加快货款回笼,同时适度压缩中长期资本性投入,以保证公司充足稳定的现金流。因公司流动负债金额较大,在经营过程中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公司管理层管理及监控流动性风险,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劵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公司本期末资产负债率29.2%,负债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流动比率1.57,速冻比率0.78,偿债能力充足,不存在债务逾期风险。

  问题六、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792.93万元,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请你公司说明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预付对象及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合同总金额、预付金额,对应合同签署时间,截至年报披露日的交易进展,并核查其中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792.96万元,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其相关情况详见如下:

  苏州捷得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700 2021年12月 500.00 加工设备 进口设备未到货

  潍坊博若泽机械有限公司 221 2021年5月 120.00 购压机配套产品一批 已到货

  中闽宏图(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500 2021年12月 300.00 厂区办公楼装修 已完工,待验收

  新余市金鸿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69 2021年10月 61.45 厂房改造装修、安装工程 已完工,待验收

  上海煦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0 2021年1月 172.57 实验设备及电池试验产线 已到货,安装调试中

  苏州瑞奇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900 2021年1月 103.54 电池试验产线 已到货,安装调试中

  苏州宏瑞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5,800 2021年7月 1,160.00 组件生产线设备 陆续到货,安装调试中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经核查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的信息,查阅公司与相关公司往来的资料,包括采购合同、合同款项的支付情况及交易进展,我们认为:相关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预付款项采购业务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1)获取或编制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结合预付款项等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本期增加金额,查阅公司相关会议决议、检查立项申请、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

  (3)实施函证程序,对本期预付款项的供应商发函,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基于已执行的核查程序,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真实、合理,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七、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压机及整线.82%,毛利率为-13.63%,同比下降22.58%;光伏业务收入为2,937.55万元,毛利率为-15.75%,同比下降17.24%。另外,其他业务收入2,316.99万元,同比下降35.74%,毛利率为-0.18%,同比下降22.52%。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明细等因素,说明压机及整线装备业务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为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及新型智能机械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2021年光伏业务收入占比尚未超过30%)。其中,智能机械装备主要产品为液压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紫天科技、合锻智能。同行业上市公司紫天科技除生产销售液压机外,2018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亿家晶视70%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至商务楼宇视频广告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合锻智能除生产销售液压机外还生产机械压力机。公司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主要为建筑材料及汽车车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金发科技。金发科技覆盖了改性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等五大类产品。综上,由于可比上市公司业务类型、产品构成存在较大区别,因此整体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不具备可比性。

  项目 2021年度毛利率(%) 2020年度毛利率(%) 2019年度毛利率(%)

  公司液压机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是建材和冶金行业,销售增长主要受制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由于中国宏观经济的转型,公司传统液压机械产品的国内市场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整体需求不会有明显的回暖,行业存在整体需求不足的问题,导致恶性竞争严重。但是在整体需求不足的情况下,针对具体产品,在某些新兴应用领域或销售局部区域,公司传统机械装备仍有可拓展的空间。此外,海外新兴市场如东南亚、印度、非洲、中东等地区,对传统的液压设备仍有旺盛需求,同时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实施,传统机械装备在海外新兴市场的潜力巨大。但受国际贸易战、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等叠加影响,预计短期内市场需求仍持续疲软。

  (1)2021年度受大宗原材料涨价及核心进口零部件缺件影响,本报告期压机及整线装备产品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52%,导致单位成本分摊固定制造费用、折旧、单位车间管理人员薪酬较年同期都有大幅增加,对毛利产生较大影响。

  (2)2021年度公司加大对机械装备产品进行升级换代,进行产品线优化整合,生产聚焦有市场竞争力的主力机型产品,终止部分系列压机生产并开始折价售相关库存,因部分产品售价降低对毛利也产生一定影响。

  (二)结合你公司光伏业务开展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产品上下游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归集、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等情况,说明你公司2021年度光伏业务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公司2020年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20.28万元,营业成本2,187.12万元,毛利率1.49%。2021年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37.55万元,营业成本3,400.15万元,毛利率-15.7%。光伏组件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1年国内硅料出现阶段性短缺,叠加全球装机预期高涨、国内能源双控、硅料厂新产能未释放等因素影响,硅料价格大幅上涨。硅料价格持续上涨传导至下游硅片、电池产业,同时组件边框、EVA等辅材价格上涨,组件产品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光伏行业2021年供应链价格走势及光伏行业各环节净利润测算情况如下:

  从以下光伏各环节单瓦净利测算图中可以看出,2021年硅料价格的上涨对组件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组件环节已经出现整体性负利润。

  嘉寓股份 -8.7% 系统门窗幕墙产品、组件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完整产业链。

  中来股份 -4.3% 光伏背板、电池和组件,分布式户用光伏领域的光伏应用系统

  行业内只从事光伏组件业务的上市公司较少,上述公司在光伏组件业务外还从事光伏上下游业务,而报告期内公司只从事光伏组件业务,故上述公司参考性较弱。多数从事光伏组件业务的公司同时还从事硅片、电池片等上下游产业,尤其是头部公司具有硅料、电池片、组件及电站全产业链生产模式,具备战略协调优势,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强,在光伏产品及产业链上具有优势。报告期内,因刚进入行业,生产体量小,为打开市场,公司光伏组件业务主要为第三方代工,且公司只从事光伏组件业务,故产品不具有价格优势。

  2020年12月,公司组件生产线MW实验线年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及人员、项目建设配套等措施,持续推进光伏组件项目的建设。因项目处于爬坡阶段,公司人工成本及固定费用分摊高,叠加产能利用率低,导致光伏组件业务毛利率下降。随着公司后续组件新增产能投产,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产能利用率,并随着产线爬坡的结束,预计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但受宏观经济、政策及公司资金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技术研究及量产与先进企业相比仍有差距,项目实施仍存在进度不及预期或不能实施、实施后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

  综上,2021年光伏上游原辅料价格涨幅大于组件价格涨幅,压缩组件利润空间,以及公司固定费用分摊高等因素导致公司2021年光伏组件毛利率下降。

  本报告期其他业务收入毛利较上年同比下降22.52%,主要原因系复合材料业务毛利率为-7.06%,主要系复合材料业务中已开发模具的折让销售。

  问题八、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6.97%。

  (一)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内容、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欠款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与前五大客户的匹配关系;

  由上表可知,销售前五大中有三家单位都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有三家应收款项都是对重要客户销售商品形成,且账龄较短,回收风险较低;应收账款另外两家非前五大销售客户的款项,主要系前期模板销售产生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高,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销售模式等情况,说明与上一报告期变动情况及你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

  从两期数据看,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London Electric Vehicle Company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期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IRANIAN REFRACTORIES PROCUREMENT &PRODUCTION CO.以及营口濮耐镁质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已不再是公司前五大客户,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英伦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新增前五大客户。

  本期前五大客户主要为汽车配件销售客户、模板销售客户;上期前五大客户主要系模板销售客户、液压机销售客户;变化原因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变,从原来的销售模板,压机等转变为销售轻量化汽车配件,且轻量化汽车配件销售为公司新兴业务,该业务市场广阔,产品毛利率明显高于模板以及压机销售,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经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以及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未发现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London Electric Vehicle Company、浙江英伦汽车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由于本期公司前五大客户有三家为汽车配件销售客户,有一家为汽车配件模块相关的模板销售客户,公司选取汽车轻量化相关的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占比数据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的56.97%,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通过分析同行业公司的前五大销售占比,客户集中度的情况与同比行业情况相近。轻量化汽车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包括宁德时代、小鹏汽车等,上述客户财务规模相对较大,使得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但不排除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波动,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减少,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为此,公司将积极招聘市场和技术人才,加强市场开发人员的数量与质量,采用参加行业会议、客户拜访及引荐等方式积极开拓市场,增加业务收入,减少客户集中度风险。

  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人员以及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方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经核查,欠款客户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问题九、年报显示,2021年3月19日,你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数量为 15,229,231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6.62%。冻结原因系原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李良光以股权转让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

  (一)说明截止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票质押、冻结的基本情。

相关推荐
  • 门徒娱乐注册-注册首页
  • 万泰-平台注册!
  • 圣耀娱乐平台-登录
  • 主页[亚太注册]主页
  • 欧亿娱乐挂机-提款要多久
  • 首页,「凤凰注册」,首页
  • 圣耀娱乐平台-平台首页
  • 首页,优发娱乐平台,首页
  • 主页-【奇亿注册】丨主页
  • 东丰娱乐-登录网址
  •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Copyright(C)2022-2023首页[杏彩注册]主管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
    友情链接: